尊敬的胡市长;你好;本人高年华、现年52岁,系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桔子洲社区居民,现本人1:无家庭、2:无房屋,3:无正式工作:本人1981年参加工作在长沙轴承厂工作,于1992年10月人才引进从长沙轴承厂调入原西区建委下属长沙市城乡建设工程公司长沙雨刮器厂任销售,1994年因领导无法对当时调入时的承诺实现加之工作安排的意见分歧而待岗,本人在家待岗到1998年找到当时的公司法人黄××经理要求上岗,而没有结果下继续在家等待分配工作,公司在1999年5月12日在没有公告、通知本人情况下单方面作了除名处理,公司在处理本人时就知道公司将改制和公司拆迁,本人到2010年才知道公司也解制,找主管上级长沙市岳麓区住建局主管扬××副局长才知道本人也除名处理,本人当时要求扬××副局长对本人的处理作一个解释时,扬××副局长说帮我恊调联系黄××法人,后来也没有说法,本人没有得到公司改制应享受的生活保障、社保、医保也没有解决,主要是公司管理不完善把本人档案也遗失(公司改制后所有文件档案交住建局保管)现本人连社保,医保都无法办理。本人于2014年向岳麓区法院起诉长沙市城乡建设工程公司因法律规定起诉时效问题败诉,注;法律认为对本人除名处理是不合法但也过申诉时效。本人去年因免疫力低、腰椎间盘病住院被检查确诊爱滋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病)花费1万多,现年龄也大加之身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病不能外出打工,国家对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有四免一关怀政策,现请市长是否能解决本人的实际(除名处理、档案)问题。不要让一个身患绝症的人对社会产生绝望。此!致!高年华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