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保留芙蓉区德政街“爱家乐之购超市”永美店的报告
长沙市政府、芙蓉区政府、荷花园街道的各级领导:您们好!!!祝新年快乐!!!我们是长沙市芙蓉区德政街157号直教师新村一村、二村的居民。我们市直教师村从建设到去年的微循环等改造项目,都得到了省、市、区街道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值此新年之际,代表我们一二村470户居民表示感谢!!!并祝各位领导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我们小区现住户中绝大多数是直教育系统的离退休职工,70岁以上居民约占50%。身体状态都不是很好,生活多有不便,盼能得到各级领导的理解,照顾与支持!!!小区旁德政街159号原为长沙市永安水泥厂办公楼。其负一楼因想在不突破容积率的前提下多建面积,规划用途乃为车库(规划车位9个)。至建成以来以10余年,一直是经营生活超市,给我们提供了一定的便利。特别是3年前的小彭老板,因房屋产权是他购买的,想长久经营下去,所以提供的价格,服务我们比较满意,给老年人解决了生活实际问题,给我们周边居民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服务。做为此房产周边最大的居民群体,我们向市、区、街道的各级领导特此提出申请,保留“爱家乐之购”永美店!盼能得到在习主席领导下的全新执政理念的各级领导的理解,照顾与支持!!!拜谢!!!
再祝各级领导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长沙市直教村一村二村全体居民及村民委员会公章 2015年2月新春之际
因市长信箱网站技术原因,无法传递图片,周边441户居民签名无法上传。
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爱家乐之购超市”永美店存在违规变更规划用途。恒达花园2栋-101号(现德政街159-1号)原负一楼停车场16年前所规划的37个停车位,后经产权人彭勇违规变更为商用性质,改建为现在的“爱家乐之购超市”永美店。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政办函[2013]249号第四条第1项第七条规定,去年以来,街道、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对爱家超市业主做了大量的工作。年初,芙蓉区交警大队停车场管理中队对爱家超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将超市改成停车场。4月份,街道办事处组织公安交警十中队、司法所、派出所、消防大队和社区共同对超市经营者彭勇通报了执法依据,并当面做工作要求主动改正。7月10日上午,办事处又组织区规划局、消防大队、交警中队、派出所多部门联合上门做工作要求停办超市恢复停车场。7月23日上午,办事处又组织城管、规划、消防、派出所、社区到爱家超市要求业主彭勇在25日之前整改到位,改成停车场。社区也多次对该超市进行劝导并配合交管部门对该超市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未能收到明显成效。
2、“爱家乐之购超市”永美店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2014年12月12日21时左右,该超市就因电路老化而造成了火灾事故,导致周边商户、公司停电停业一周之久,严重影响了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为防止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荷花园街道在请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之后,于同年12月中旬,联合芙蓉区消防大队、荷花园派出所对该超市下达了限期关闭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