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打扰您了!我是开福区捞刀河街道办事处罗汉庄村村民,本人于2007年由(长沙市园林生态园)采用《长沙市政府60号令》由(罗汉庄村委会)协商征收。村民小区现有房产证迟迟不能落实,现在的房子还不能肯定是个人财产。我村村民现无土地,生活保障温饱成问题,现村民不能支配自由用地。60岁以上老人医疗,生活,养老的问题。下一代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同样出现各种问题。小区的配套设施迟迟不完善,给村民生活带来大大的不便。关于政府60号令征收和后续补偿问题是我村村民一致未知的问题。 望市长关注。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经查原长沙市政府60号令全称《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是2000年3月1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当年3月16日经谭仲池市长签发执行的。原市政府60号令政策拆迁安置分为生活安置和生产安置,生活安置指标按被拆迁项目中55㎡/人核到村,生产安置指标按所征项目的总面积给予8%的生产发展用地指标到村,由村级统筹,将生产发展用地规划、发展好,产生的效益用来改善被拆迁人的生计问题,该村原准备给部分年龄大的同志购买医保和社保,但经咨询有关部门,答复是不行。据街道了解,罗汉庄村已将原生产发展用地72亩,按56万/亩处置,拟解决部分原60号令拆迁人员的生计问题,具体实施方案还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至于安置房屋的房产证至今未落实的问题,已得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正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