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
我们是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89号麓江春小区业主,作为普通的一名长沙市民,我们依法买房收房入住该小区,但是由于麓江春小区开发商三标房地产公司的违法违规操作,市住建委、河西先导区住建委等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不力的渎职行为,导致小区未经验收就违法交付业主入住使用,而且交房入住2年多,33层高楼建筑的小区至今无消防栓,所有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国土证, 1000余名住户生命财产无法保障,小区安全隐患重重,随时可能出现高层火灾、高楼倒塌、严重电梯事故等重大安全隐患。为此,小区业主多次上访市住建委、河西先导区等相关职能部门,也通过所属银星社区工作人员牵头多次与开发商代表沟通协商,然而将近1年的多次上访投诉、开会协商,开发商对小区遗留问题缺乏诚意无任何解决的具体措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亦消极推诿不作为。百般无奈之中,我们将问题向您汇报,恳请市长先生为我们作主!
麓江春小区位于岳麓大道89号,位于长沙市政府的斜对面,建设面积约78390平方米,由湖南三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于2011年6月始麓江春小区1期(2栋、4栋、5栋)交付使用,另1栋、3栋为二期,已打好基脚,现在为1深达20米的大坑,至今仍未建起。现小区已正式居住300多户,人口约1000余人,已居住两年多。目前小区存在以下六大问题,特此向您汇报说明!
第一、没有消防设施!没有消防井!消防栓内没有水管!小区是33层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如何灭火?如何逃生?据说救火的汽车的水只能浇灭12层楼以下的火,那么12层以上楼层起火怎么办?消防栓没有水管,没有自救工具!一旦火灾惨剧发生,人命无价,责任谁敢担负?谁能担负?
第二、电梯安全问题。电梯经常出现咔咔作响,缺乏必要的维修保养。据负责我们小区的维保人员给我们的资料,他们去年7月接手时,检测到我们的电梯配置很低,很多配件要更换,比如光钢丝绳就要换8台,每台费用2-3万元,至今因为没有钱,物业也没有付一分钱给维保公司,该换的仍未更换。维保公司将有可能随时终止对我们电梯的维保责任,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不及时解决,电梯随时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我们的小区没有验收,无法办理房产证、国土使用证。导致小区诸多业主办理户口迁移、房屋买卖,贷款,小孩读书等等一系列问题无法解决。
第四、维修基金被开发商收取挪用问题!我们上交的维修基金80%的业主收到的是红的收据,没有收到发票,当时由开发商统一收取。到市政府一查,上缴金额全部为零,开发商没有上缴,可能被他们挪用了。业主多次要求开放商开具维修基金专项收据,开发商拒不搭理,多次向市住建委反映此问题,业主们也向岳麓区公安局经侦对报案,但均无回复,均无强制手段措施督促开发商立即如数上交维修基金。今后面临诸如小区电梯、监控、电力设备、房屋质量等问题需要要启用维修基金,却没有维修基金来支付时,我们业主又去找谁负责?面对无良开发商,难道政府无法惩处吗?我们的钱显而易见被挪用百姓们就投诉无门无法解决吗?。
第五、小区高层建筑坍塌的巨大隐患。2009年6月在上海出现过13层高楼建筑整体倒塌的事故,倒塌的建筑临江,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导致坍塌。麓江春小区未经验收,建筑质量无法保证,现在小区一期已经建好,链接二期的接口处,无数根一米多长的钢筋裸露在外,全已生锈,日晒雨淋,渗透到墙体基脚,且二期的地皮现在是一个几十米深的大臭水坑,雨天积水严重又无法排水,水坑紧邻2栋、4栋高层,与上海坍塌高层建筑情况类似,业主们担心,会不会像上海一样导致倒楼现象的发生?安全隐患随着时间推移日益明显!
第六、小区门禁、监控、垃圾站等配套设施问题。小区门禁是摆设,基本什么人都可以进入楼道。监控被开发商派驻的前期物业公司损坏,至今因资金问题拒不维修,无法使用。导致小区偷盗事件时常发生且事后无监控记录证据。小区没有垃圾站,全部垃圾堆在我们现在进大门的对面坡上,从楼上往下看,就像住在一个白色垃圾场上,一到夏季恶臭扑鼻、蚊蝇飞舞。如此环境、如此物业服务,开发商代理的前期物业自行定价收取1.5元/m2的高标准物业管理费,物业费由谁定价,业主们义愤难平,直呼道理何在呀!
2013年1月份业主们开始觉醒,组织起来,希望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小区的居多问题。8月9日与开发商正式开始对话,被开发商忽悠,说三个月所有问题基本会得到解决,结果杳无音讯,最后失踪了。
其后业主们和社区取得联系,并上报岳麓区消防大队,希望先解决消防问题。消防大队虽对开发商进行处罚,责成开发商在75个工作日内解决。因为消防井的位置问题,没有落实好,如今又搁在一边,得不到解决。同时我们到过岳麓区公安局举报,说开发商跑路了,卷着维修基金跑了。从岳麓区公安局刑侦队得知,三标股东也在打官司,有纠纷,要等他们的纠纷打完了,才会处理小区事宜。股东没跑,也不能立案。
针对小区上述问题,我们去市建委信访办、市场处、综合开发处、质检处反应,希望政府出面协调解决。市住建委工作人员都说河西楼盘的全部材料到了先导区,把我们推到了先导区,我们又找到先导区质监站、工程建设管理处,他们认为“谁审批,谁监管”,先导区项目建设部发来红头文件,给予回复:“鉴于该项目招标、项目资本金监控和施工许可证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不属于先导区行政审批权限的事项,谁审批,谁监管----”。我们又找市政府,又找先导区,又找市政府,---多次往返的奔跑,希望政府能给予支持帮助解决。
最后由先导区效能办刘杰组织涉及验收的行政主管部门开了一个协调会,结果是:麓江春小区不能验收!地下车库负一楼、负二楼,两期为一整体,交接处现有无数根一米多长的钢筋裸露在外面,属重大安全隐患,二期不建好,是不能给验收的,如果现在办了验收,是违法行为,发生事故,他们负不了责任。所以不是他们卡着不验收,而是不能验收!最后,刘杰说他们只有监督和协调的权力,没有处罚权力。要我们还是要找开发商。
这就是政府给我们的答复!我们的问题,饶了一个大圈,经过几个月,又回到了原点!还是要我们业主自己找开发商。开发商躲着永远不出现,小区的问题永远不能得到解决。难道真的要等到发生火灾后、电梯坠落、大楼倒塌、入室抢劫伤人等发生了再来后悔莫及吗?我们的购房买卖遵循政府法令程序、我们的财产合法劳动拥有、我们公民的权益理应保障享受,特别是我们的生命仅此一次,我们的安全必须保障!
在此,再次恳请市长先生重视麓江春一千老小的呼声,为我们做主,请求政府拿出切实有效地措施,约束督促有效惩处开发商的违规违法行为,以保障维护每位市民应有的权利,让我们住得安全,安心!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