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是一名底层老百姓,我有一事相求。2013年3月30日上午7点58分,我姐姐罗杜鹃家中发生爆炸起火,在逃生中不慎从八楼坠下,现在还躺在长沙市武警医院重症监护室观察(每天的医疗费用近两万),生命垂危。
为了弄清楚本次爆炸起火事件的原因,让事情尽快定性,找出责任方理赔。4月1日下午,我来到了长沙市雨花区消防大队四楼参谋室问情况,四楼参谋室一个女的告诉我,因为屋子是先爆炸后起火,他们消防只管起火原因,所以,该事情不归他们管。她叫我跟雨花区刑侦大队联系,刑侦大队办公室一个姓苏的男的告诉我,该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所以,不归他们管,他叫我找安监局。当天下午,我找到长沙市雨花区安监局,安监局一个姓董的告诉我,因为人还活着,这个事情不归他们管,所以,他们又把责任推到了长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燃气处。我是个老百姓,很多事情也搞不懂,我想问我姐姐罗杜鹃的这个事情,究竟是归哪个部门管?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消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和调查处理。可是,现在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十几天了,我姐姐的这个事情还是没有任何音讯。
请问市长先生,我姐姐的这个事情到底归谁管???这是不是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表现呢?烦请市长大人帮帮忙督办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我姐姐的这个事情。谢谢!
沙和尚: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3月30日事件发生后,我市雨花区副区长谭应林组织了公安、消防、安监、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到达了现场。根据现场初步勘察结果,无法认定爆炸原因。
市住建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燃气热力局、雨花区政府已联合成立雨花区3?30民宅爆炸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已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事故原因调查专家小组、事故财产损失评估小组等工作组开展工作。事故原因正在抓紧调查中。有进一步消息,会即刻通知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