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宜居莱茵城业主委员会成立问题

2018-4-22 3:34:48发布261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及市长:  我们是宜居莱茵城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志愿者小组成员,现就筹备莱茵城小区业主大会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与困惑以及作为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伸张向政府求助,恳请岳麓区人民政府给予我们帮助。  莱茵城小区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设计住宅总数3869户,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地上建筑由25栋高层住宅和幼儿园1栋,会所1栋组成。项目从2009年9月一期集中交房到2014年3月,已装修入住户数约3200户,入住率83%。完全符合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第一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中(一)“成立条件: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的要求。同时按照住建委《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以及《长沙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第一点第二款 (二)提出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业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莱茵城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自愿者小组于2013年9月4日向所属街道望岳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由望岳街道物业办的刘建武主任接收申请资料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2013年11月23日,在我们多次询问以及在媒体声援下,由区住建局物业科、望岳街道办事处组织自愿者小组成员在望岳街道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上区住建局张局长、刘科长对莱茵城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给予了明确指导,同时要求在望岳阶道在11月底拿出具体筹备方案报住建委审批;街道王华书记明确要求先进行楼栋长的选举工作,然后再进行筹备组成立工作。  时至今日,距望岳街道接受我们的申请书过去近200天了,已经超过国家规定时限的3倍多了,仍未见街道在小区公示任何关于莱茵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截止到2014年3月16日望岳街道群工站仅分别于2013年12月下旬和2014年2月28日先后两次公示推选公告,在未公示具体楼栋长的选举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工作流程的情况下于2014年3月12日率先公示各楼栋长推选人名单,与公告所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孛。  同时,望岳街道莱茵城群众工作站在楼栋长推选人名单产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在公示的130人中,自愿者小组成员占61名,群工站接受报名69人,在群工站接受报名的69人中,有很多主动向我们反映:并非是本人自愿报名,而是物业公司、群工站多次打电话生拉硬拽要业主报名参与楼栋长选举,业主本人都说自己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直到公示名单后才发现自己名列其中,对群工站、物业这种不尊重业主的行为很生气;还有业主从2013年12月至今都未在回过小区,有的业主尚未装修、有的装修完毕短期内并不打算在小区常住,还有的常住西安,只是偶尔回来替孩子整理打扫房屋,更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是:在公示的名单里居然存在楼号房号和业主姓名不符的错误,对于群工站的上述违规行为,自愿者小组均保留有照片和录音进行举证,恳请区政府派调查组深入调查了解。  3月15日-16日自愿者小组为了配合楼栋长选举,在小区门口进行筹建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宣传活动,群工站不仅不支持自愿者,居然说自愿者的宣传活动是破坏楼栋长选举,而且听信物业公司的不实汇报,在未到现场实地查看的情况下,对自愿者的宣传活动妄加臆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甚至公开扬言只支持街道的宣传活动、侮辱谩骂业主并要业主滚蛋、动手与业主发生扭打,最后业主只能报警进行自救。试问在自己的家门口宣传自己,还要报请群工站批复吗?谁给的群工站这种权利?为什么物业公司拿着业主交的物业费却不服务业主,而视群工站为主人,仰群工站鼻息?难道我们缴纳物业费的结果换来就是物业公司要我们滚蛋的结果吗?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国家《物权法》赋予每个业主的权利,难道宣传国家法令法规也有错吗?请问:自愿者小组成员也是群工站公示的推选人,自愿者们自费宣传自己违反了那条法律?群工站指责我们不宣传群工站推选的69人,是有意挑拨我们邻里关系,自愿者小组再三申明:不排斥任何热爱小区的自愿者。有必要指出的是群工站一直在神秘状态下操作楼栋长推选人,从未向我们提交另外69人的照片及基本信息。  鉴于莱茵城群工站的所作所为,我们自愿者小组不仅要问他们能代表政府为人民服务吗?维权真的比违法还难吗?我们存在困惑如下:  1、群工站的法律地位、组织归属、隶属关系、主要权限和职能到底是什么?  2、群工站是否具备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资格?  3、楼栋长的产生是否是成立筹备组的必要条件?  按照《长沙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第一点第二款关文件规定: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应当认真审核,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望岳街道在组织指导莱茵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中未能按照政府相关的要求及时限履职,对此希望政府对上述问题予以明确答复。  由于莱茵城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的正当权益及合法诉求得不到伸张,买房时开发商的承诺无一兑现,当初承诺的配套设施迟迟不能投入使用,已经投入使用的根本没有为业主服务,如:莱茵城小学完全不见踪影;会所目前出租给一个资质不明的单位做月子中心,幼儿园也是对外外包给资质不明的商业机构经营,而作为莱茵城的业主根本承受不了其昂贵的费用;网球场至今仍未对小区业主开放、园区所有商铺的权属不明晰,面对上述问题,作为莱茵城的业主,我们向政府申诉,主张如下权利,  一、对开发企业伸张如下知情权:  1、要求莱茵城的开发商公示上述配套设施及所有商铺、营销中心的产权归属;  2、上述配套设施及商铺缴纳物业费用的标准及缴费时间、金额;  3、上述配套设施维修资金的归集缴纳情况;  4、营销中心的空置起始时间、物业费的缴纳情况、缴费标准;  5、开发企业恪守当初卖房时对业主的销售承诺,完善和开放属于莱茵城的配套设施,使莱茵城的配套设施真正为业主服务;  二、对会所经营单位伸张如下知情权:  1、请求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并查明会所经营单位对所产生医疗垃圾的去向进行公示;  2、公示会所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在所属派出所的备案情况;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如下:  1、按照《物权法》第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履行告知义务;  2、物业公司公示上年度物业费用收支情况;  3、物业公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持有情况;  4、物业公司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签署情况;  四、对于小区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1、请政府相关部门对莱茵城电梯进行全面普查,莱茵城的电梯从全面入住至今仅三年多的时间内频繁出故障,部分楼栋已经需要第二次动用维修资金,全体业主对电梯质量和维保质量存在严重质疑,恳请权威部门对电梯的质量进行全面鉴定;  综上所述,我们恳请市政府、住建局能够领会十八大三中全会纲领性文件,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放宽对非政府组织建立的审批的精神,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1、责成望岳街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及时限积极履行组织指导成立莱茵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职责,在30日内尽快成立莱茵城业主大会筹备组;同时对望岳街道群工站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严肃处理,希望在15日内告知处理结果;  2、对文中所列的各项知情权要求各责任单位在20日内逐一予以落实;  3、要求物业公司领导及3月15日下午侮辱谩骂业主的当事人员向全体业主进行公开道歉。  最后我们恳请市政府、住建局领导能够对我们的诉求予以重视,就上述诉求给予明确答复。  我们相信政府一定能就上述问题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莱茵城筹建业主大会志愿者小组  2014-3-21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望岳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