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十条第3点和第4点规定:周围三百米范围内,不得新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嘈杂场所;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秩序和安全的规划建设活动;而天心区青园社区,在林大路木莲路口西南方向路边规划新建农贸市场,与万芙锦城幼儿园仅一墙之隔,与井岗小学也仅仅200米,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噪音污染,影响学生学习,幼儿成长!同时该农贸市场建成后位于城市主十字路口,本来交通就时常拥堵,建成后将造成道路更加拥堵,影响长沙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而且该路口为井岗小学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乱停乱放,车来车往的农贸市场也必将危害学生安全!
请问天心区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怎么可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顾小区幼儿园和井岗小学的安全和环境问题,允许新建农贸市场,现在这里的所有业主都反对建农贸市场,请上级政府部门出面要求撤销天心区规划局的许可!
黑火: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天心区政府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即将此件转交青园街道办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你在网络问政市长信箱留言的关于市场建设问题,是青园生鲜市场,该处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属于住宅r2。此次建设是依据《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以及城市提质改造工程的要求,取消不合格的农贸市场,重新建设高标准的绿色环保型的生鲜市场,已达到整治城市环境的目的。该处生鲜市场实施主体为青园街道办事处和远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属于政府指导市场模式运作。目前属于公示征求意见阶段,从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我们一定会请求相关部门按照依法、依规、依程序;在广泛收取和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后,届时将对青园生鲜市场的建设问题召开听证会,统一听取意见,并解读相关法律依据,力争把好事办好。
感谢你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意见!
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