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于2014年3月在恒基.凯旋门三期购房,从2014年7月开始参加恒基维权活动至今,经历了开发商从加一1栋、2栋、到4大栋8小栋等变更绿化一系例问题,到目前还没有交房,问题却一个接一个,规划调整一次接一次,我们老百姓却只因买个房过得惊涛骇浪这就是我们长沙县目前的购房政策吗?
2016年6月8日在官方网站上上传了“恒基.凯旋门10-13、15-23、25﹟栋建筑单体调整批前公示”,该批前公示为:恒基.凯旋门10-13、15-23、25﹟栋建筑单体调整报建图,根据相关法规和办法现征求申报建设项目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湘建规2009 173号文《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监管 推进城乡规划廉政建设的通知》:修改规划、建筑方案必须充分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取得利害关系人书面意见;其次,根据2015年12月9日官网上上传“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恒基.凯旋门三期修规调整听证结果公告”中也明确提出:恒基开发商如需调整规划,需取得利害关系人书面意见后,方可重新向申报、审批;再次,购房合同中第十五条 规划变更的约定 中也明确提出: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率等规划许可内容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及时将变更内容书面告之买受人。
现恒基开发商再次向规划建设局提出调整申请,但事先并未取得与利害关系人书面意见,违背了湘建规2009 173号文件要求、违背了 “听证结果公告”要求和违背了购房合同要求。综合以上,恒基.凯旋门三期业主恳请领导为弱示群体,农民百姓做主!!
恒基.凯旋门三期业主
2016年6月14日
汤喜欢: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该项目建设方于2016年4月向长沙县消防大队提报消防设计方案,长沙县消防大队提出该项目设计图纸已不能满足2015年国家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要求按消防新规修改图纸。且该建筑单体调整为设计方案技术性优化调整,调整前总建筑面积为227129㎡,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224508㎡,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减少2621㎡,调整后不涉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
2、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公示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受理了恒基兆佳(湖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的“恒基凯旋门10-13、15-23、25#栋建筑单体调整”的申请。批前公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八条,对于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该项目建设方因原规划建筑户型不适应当前销售而采取变更的措施符合该项要求。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局将严格依法办理该项目建筑单体调整的审批工作。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