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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康复托老中心黑心老板

2017-12-7 13:24:51发布32次查看
命大的82岁痴呆老人
2012年7月9日晚17时多,浏阳市严家冲59号,浏阳康复托老中心股东之一黄来清(党员、书记)为己私利,竟然拿入托82岁痴呆老人李爱国(化名)作为筹码,勾结社会人员陈某某,将老人诱出,藏匿在外长达7小时之久。然后以丢失老人为由,指责长沙市楚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不善,意图终止合同拒付合同应付款项,栽赃走失责任以此勒索财物。
俗语说“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餐”为了钱财,浏阳市康复托老中心老板如此泯灭人性,胆大妄为,拿82岁古稀老人的生命当儿戏,视老人生命如草芥,敬老行业竟有如此老板,实在令人发指!!
中国慢慢开始进入了老龄化阶段,生活上老年人需要全社会人士的关心呵护,老年人问题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都非常重视老年人的健康生活问题。中国老年事业未来的发展需要更有良知,更有爱心的人士来经营,如此漠视老人生命的老板如何能从事这样有爱心的社会福利事业?! ---关爱老人!看清浏阳托老中心老板的丑恶嘴脸!!!
mf8888: 你好! 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浏阳市康复托老中心(以下简称托老中心)是于2011年2月经民政局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养老机构。该托老中心为加强管理,于2012年4月16日就其房屋设施维修、保洁保安、老年人生活护理、物资采买和经营等事项与长沙市楚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服务事项和满意度发生了分歧,并且托老中心向物业公司提出了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在解决该服务合同纠纷过程中,托老中心三名股东商议,在未告知物业公司值班人员的情况下,安排人员将其供养的一名80岁老人送回家中,目的是考验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老人外出事件发生的当日,物业公司向公安部门报案。淮川派出所接警后,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查看了监控录像,证实了托老中心不是将老人诱出藏匿。 针对托老中心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这种方式,我局对托老中心进行了批评教育。托老中心承诺,今后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将依法依规进行,力争不将矛盾激化,并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打造自身品牌。 目前,浏阳市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养老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养老工作还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民政局也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养老机构的经营服务行为,引导养老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谨此函复。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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