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望城区物管科:
我们是新地东方明珠的业主,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工作刚开始即遭到开发商与物业的阻拦。
我们业主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指导进行工作的推进,但开发商与物业手持一份未署名的不同意成立业委会的信访文件,将业主张贴的《成立业委会倡议书》全部撕掉,并张贴那份未署名的《不同意成立业委会》的文件进行张贴。
我们小区一、二期的交付已达到80%,这是开发商与物业都清楚的,业主按程序发布《成立业委会倡议书》,公开征集业主意见,合理合法地推进业委会的工作。
因小区大部分业主还对业委会的相关法规不是很清楚,下一步我们要在小区宣传栏张贴《成立业委会倡议书》、《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上文件及设置意见箱,除第一个文件是业主自己写的外,其余的均为国家法律法规文件。
为防止新地酒店物业与业主产生冲突,特申请物管科指导工作。
新地东方明珠业主
2013.6.21
业主:俞国良15200871816
王江13272018868
唐伍酃13637471015
倡议书内容如下:
成立业委会倡议书尊敬的各位业主:缘分,让大家成为邻居和朋友,小区不仅是我们身体的栖身之所,更是我们心灵的港湾。为了在小区物业管理、后期开发、邻里关系等方面,更好地履行业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从而更好地营造我们温馨和睦的居住环境,达到业主,开发商,物业三方共赢的目的,成立和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印发的《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中业委会成立的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
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
现阶段有以下三件事需要全体业主行动起来,希望各位业主有能力的出能力,有谋略的出谋略,即使一声吆喝也是对业委会的支持,对自己利益的一种维护。
一、寻求建议、方略等:
怎样搞好业委会,希望各位出谋划策;
二、招集有志之士:
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法,寻求具备以下条件的有能之士来带动成立业委会相关工作的进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收集业主意见:
希望各位业主积极响应,真实有效地发表您的意见。
在这个家园里,环境的改善、邻里的和谐、居家的安全、物业的保障离不开您的支持、参与。望广大业主踊跃参与共建美好、和谐家园。亲爱的业主朋友,特定于2013年6月18日以后入户征集签名。然后按法定程序大家共同推选出业委会委员。希望大家给予支持和配合。我们呼吁有责心的热心业主积极主动地报名加入即将成立的临时筹备小组。报名和有任何建议及意见的均可以加入qq群(101979675)讨论或投入小区设立的意见箱,您的任何建议和意见都是我们的宝贵资源!
新地东方明珠业委会倡议小组
2013.06.16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对此事高度重视,经过望城区物业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地?东方明珠小区1、2期现阶段入住面积进行核对及对业主想法进行了解后,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召开工作指导程序》中“第一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中第(一)点成立条件中明确指出,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50%”可成立业委会,经过我们认真核查:新地?东方明珠小区总规面积为91万㎡,1、2期总建筑面积为239871.21㎡,实际交付使用面积为87675.3㎡(入住率为36.6%),达不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条件。
二、按照《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召开工作指导程序》中“第一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中第(二)点提出申请中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经过我们严格核实递交上来的业主签名,总共签名户数315户,其中未履行业主义务的有124户(未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是业主签名的有26户;不详及重复签名的有15户;剩下的与业主姓名一致及履行业主义务的164户签名,经过调查164依然有不知道事情原委就签名或家人代签等现象。
三、在新地?东方明珠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发放倡议书阶段和递交“关于成立和召开新地?东方明珠业主大会”的申请后,有新地?东方明珠的业主通过书面、电话等多种途径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很多不同反对意见,说明新地?东方明珠全体业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上并未达成共识。
综上所述,经过区物业监管办公室和月亮岛街道办事处调查,依照相关政策法规,一致认为新地?东方明珠小区现阶段还达不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然条件,区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月亮岛街道办事处会密切关注新地?东方明珠小区的业主入住率及业主成立业主委员思想意识的统一程度,一旦达到成立条件后,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月亮岛街道办事处立即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为建设新地?东方明珠和谐小区、文明小区共同出谋划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