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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公馆物业收费问题

2018-4-21 8:39:17发布37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再次给您写信打扰,实在出于无奈,望能见谅!前面第三封信(4月23日所写)我咨询了有关万达公馆收费定价是否合理的问题,随后物价局也马上来电话告诉我会去万达公馆核实,数天后....物价局又打电话给我说是万达物业会跟我联系沟通,然后我问如果解决不了会怎么样,物价局说你放心,我们不会不管了。又等了n多天,万达物业派了2个工作人员问了一下我的意见,我也告诉她们:万达物业目前的服务连长沙市限价2.15的五级服务标准都达不到,希望物业能够拿出诚意来主动降价。然后物业的人就走了,就这样再也没有了下文.....在等待回复的这段时间里,我回拨了几次物价局的电话总是无人接听,也许是公务员太忙了,可是跟我说好的不会不管怎么没人再来电话了呢?今天万达公馆群本分的业主们又在问:政府怎么说的啊,物价局怎么说的啊,我们到底是按不合理的3.98交物业费,还是按批准的2.15交物业费啊,大家都是本分人欠费心里不安,可要交费又怎么交呢?
绿蝶翠竹:你好
你发至市长信箱的“id761385”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1、目前,我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根据原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仍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具体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提供的物业服务等级来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关于你反映的万达公馆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原市物价局于今年4月7日已经作了回复。今天收到你的来信后,我们随即通知了万达公馆物业公司,就你所反映的问题已当面反馈大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并要求物业公司按照选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所要求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并落实到位。如果所选择的物业服务等级需达到的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反映的问题不落实,那么,物业服务公司就要降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根据原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因提供服务等级之外服务内容和设施设备而增加的物业服务成本,可另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可向物业公司提出并协商,如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业主还可诉求法律途径解决。
3、万达公馆小区如果达到了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或成立业委会。
一旦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则由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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