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本人生于1980年,户口原籍一直在浏阳市永安镇大安村,属于农业户口。于1993年父母响应国家号召购买农转非指标,将我和弟弟户口农转非成为非农业户口。将户口落至永安镇心源社区。但是本人自毕业后就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农村。也一直没有正式的工作。至今还是以打短工为生。并依法领有失业证。且现属于我们的责任山,承包田,自留土都在使用,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够“非转农”如果政策可以的话。我该办理哪些手续,另外我爱人户口是安沙镇非农业户口我是否可以进行夫妻投靠?另外我听说以前农转非指标购买是违规的要予以纠正不知道是否属实?请给个答复行否 ......
伍哩: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你来信称:其1993年因购买户口,将户口农转非,但现在一直和父母生活在农村,也没有正式工作,责任田土均有,问是否可以迁回原籍非转农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操作办法》之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现阶段允许非转农的情形只有一种:即2000年以后的农村生源,大学毕业后未分配工作的,可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其他暂无规定。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731-83683020具体咨询。
特此回复。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