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出行难题

2018-4-20 17:31:03发布77次查看
市长,您好,作为普通市民我想了解什么情况下骑电动车上路是不会被城管抓的?每次看到城管拉着一车别人的电动车我就想,这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凭什么城管拉走?拉走后怎么处置私人财产?是没收还是要交罚款才能赎回?如果是没收私人财产,遵照哪条法律?如果是要交罚款,有何依据?物价部门有备案吗?如果政府用意是禁止电动车上路,为什么不去关掉电动车企业和卖场?为什么把这些成本转嫁到没钱买汽车的小老百姓头上?电动车容易出事故,汽车事故少吗?也没见政府禁止汽车?这不典型歧视低收入群体吗?公交和地铁并不能完全满足我们的出行需要,你这除了侵犯私人财产,就没有别的招了吧!如果法院能受理此类案件,我觉得告政府的应该大有人在。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近两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汽油价格的逐年增长,电动车因其有机动车的动力特点和非机动车的无需挂牌办证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青睐。一时间,长沙市街头电动车随处可见,仿佛雨后春笋般遍及城区每个角落。电动车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由于车速快,安全防护性能差、管理相对机动车较弱等原因,造成事故频频发生,带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明文规定。《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明确的指出了200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一律不予以备案登记,不发给临时编号牌和行车证。您如果是2009年5月1日之后被商家蒙骗购买的电动车,是不能上路行驶的,请您将有关情况向工商部门反映。
同时,我们建议您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出行方式,例如电动自行车。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符合《全国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都可以免费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
总之,我支队将竭尽全力搞好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同时,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严格执法,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迫切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支我队工作,多给我支队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