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现在是长沙市集体户口,并且在2014年6月份在长沙买了房,但还没交房,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回老家。请问我把户口迁回老家后,2016年房子交房后我还能把户口从老家迁到长沙我买房那里吗。因为我听说迁回老家后到时想迁到长沙必须再买一套房才能迁到长沙,所以有此疑问。希望尽快解答。
谢谢!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长公通2014140号文件中规定:
购房落户: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了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人员,申请将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的。
所需材料:提交我市的私有住宅房屋产权证(按揭房提交银行盖章确认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长沙市公安局户政大厅或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办理,谢谢,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