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你们好,我是2012年2月2日进长沙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马王堆18门店农民工直销员吴斌工资待遇是计件工资没有底薪的,现因有70岁老父亲一人在福建家中又有病缠身他又不愿意来长沙,公司又不能请长时间的假所以我只能辞职回去看护父亲,并非我个人原因辞职我也把这些事情和公司领导反映了我的辞职原因,但是公司将我的离职证明归类为我的个原因辞职,导致我无法向政府申请失业保险金。 另投诉长沙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对门店员工要求上班时间超长上班早上7点30分到晚上21点下班,还扣发工资未及时结算给员工工资和非法收取员工入职押金800元,我本人就有2015年1月份至6月份百分之十的提留工资和6月份门店配送工资和远程补贴未领,注:提留工资3284瓶气乘以5毛等于1642元 配送工资3155元加班191元和6月份远程300元补贴入职公司押金800元合计应发工资6088元。关系民生希望政府部门出面帮助我要回我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和应有工资补贴。
谢谢
“wu.bin”网友:
你好!您反映问题属劳动争议,建议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根据管辖范围,若您的公司是在区县一级登记注册的,则到区县一级仲裁院申请仲裁,若属于市级登记注册,则向市仲裁院申请仲裁,若属于省级登记注册的,则向省仲裁院申请仲裁。感谢您的来信,祝您一切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