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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医疗保险费的问题

2018-4-20 11:58:06发布60次查看
我想咨询一下医疗保险费报销的问题。第1.。我是2000年就开始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2004年下岗。改为灵活就业i人员。都是自己交。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从没断过。想问一下,住院是怎样的报销。在小的民办医院的报销和市医院报销一样吗。报销的手续是不是医保就直接扣自己账户的钱。超出的还是我自己去交。第2想问一下2016年大病保险是交多少钱。
1、长沙市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手册直接在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登记住院,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与协议医院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协议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2、医疗保险是按照医院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不分民办或公立医院,参保人员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同一级别的医院享受相同的报销比例;
3、根据《关于调整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政策的通知》(长政函〔2015〕170号)规定,自2016年起,我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缴费标准调整为13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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