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罗向红,女,系湖南正浩法律服务所的副主任,2016年2月3日,法律工作者罗向红伙同罗望明去岳麓区公安分局以上访为由闹事,暴力殴打分局善良女警胡蓉,致使胡蓉同志严重受伤。当天罗向红被刑事拘留,但在2月6日即使在没有取得受害女警同意谅解的情况下,被取保候审,释放了出去。取保理由及其荒谬:罗向红有早孕征兆。试问一个五十多岁的女性,平时抽烟酗酒,已经绝经,如何再能怀孕。且当时尿检和b超显示并无怀孕,纯粹是靠吃雌性激素、避孕药导致血检雌性激素、孕激素水平增高,捏造的假怀孕。罗向红并未取得律师资格,只是一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此平时做事一向都是没有底线,没有约束;尤其专攻了难捞人,上访闹事,聚众冲击政府机关,逼迫政府维稳争取个人利益,旗下笼络了一群以她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对对手威逼利诱,打击报复,及其无耻。
罗向红在公安分局暴力殴打女警,此种行为及其恶劣,罪大恶极;又伪造怀孕事实取保候审,逃脱刑事处罚。这些行为严重妨碍司法公正,损害公权力机关公信力。其丈夫王超海系湖南正浩法律服务所的主任,也是长沙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在唆使罗向红袭警,事后又帮助其伪造事实,联络相关人等帮助罗向红逃脱法律制裁出力居功至伟。两夫妻知法犯法,是法治社会的毒瘤。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一条、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2月29号强调对报复伤害政法干警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作为一个有良知,有道德,有法律意识的公民,我要求公安机关立刻对罗向红做出收监处理,调查其暴力殴打公安干警的犯罪事实,对其伪造假怀孕取保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同时调查王超海妨碍司法公正的犯罪情况,严厉惩处!对罗向红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清除法治社会毒瘤,还善良女警胡蓉同志尊严,还岳麓区公安分局以公信力。为防止罗向红使用技术手段制造怀孕事实,建议重新检查,确定怀孕时间,务必严惩黑势力。
我愿意对以上陈述事实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崇高敬礼!
你好:
来信已收悉,你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十分重视,已由监察室进行调查。请你留下真实电话号码,以便与你核实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