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儿子取名王渃宇,2012年8月29日出生,前期由于我们的无知和工作原因,一直未给其上户口,2016年时中旬才向我老公王成志所在地区湖南省浏阳市澄潭江派出所提交上户资料,但是因为“渃”的原因,一直无法进行登记。渃。渃水,渃溪分别是地名和河流的名称,我不清楚为什么这个字会上不了户口,因为出生证明和商业保险,学籍均是此名字都能用,也是大家所熟悉的一个字,请市长关心。谢谢!
邓凡:
你好!
2017年1月25日,你向长沙市市长信箱去信反映:因给儿子取名王渃宇,在我局澄潭江派出所上户时,因“渃”字未列于姓名登记《通用规范汉字表》,被告知无法进行登记,请市长关心的信访事项,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2016年5月31日下发的长公通[2016]7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因《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为非规范汉字而要求变更姓名的,由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姓名进行变更。
2017年1月24日,我局澄潭江派出所工作人员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你丈夫王成志,并向其出具了因“渃”
未列于姓名登记《通用规范汉字表》中,需要去医疗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变更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你们将《出生医学证明》变更好后,即可按规定完成上户。
浏阳市公安局
2017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