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
您好!关于长沙县黄花镇大路村潘家塘征收的问题!本网站已经发出来关征收范围。(http://www.changsha.gov.cn/xxgk/gfxwj/szfgzbm/sgaj/201412/t20141205_673623.html?yundunkey=11f99bb4f7237ce388ceee32c5f8719001422672353_3276709)问题如下:
1,以上网站信息时效期:2020-01-01,是不是5年内一定会征收。
2,网站上已经列出大路村潘家塘组,是不是说明一定会征收。
3,之前我在“红网”上问过杨书记关于办理建房证的事。他说目前我所建房的区域是征收范围,不能办理,但是按照市政府网站的公布是2020-01-01,这样一来。我5年内都没房子住。其实关于征收七八年前就在说了。一直到现在,那么这样是不是可以理解政府不作为。目前黄花镇人民政府说没有接红头文件。请问这个征收到底是要怎么弄。所谓的“民生”就是这样不值一文么?
网友“oleg”: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所在的村组确属我县现有的控规范围内,但具体的征收时间须以县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为准,目前我镇暂未收到与贵组相关的征地文件,故暂时无法告知您确切的征收时间;
2.您在来信中所述的市公安局发布的通知公告,系为规范全市各区县户籍办理工作所发,该信息有效期与实际征收时间无关,且该公告明确指出“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复员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等情形确需入户或者分户的,由公安机关核实后予以办理。”如贵组遇到征收,在第三公告发布前,如您因上述事项需要办理户籍变动,黄花派出所将依法为您办理;
3.由于您所在村组位于控规范围内,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目前该范围内已停止审批发放建房证,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但如遇征收,依据现有的征地拆迁政策,我们将根据人证结合的原则认定您户的合法面积并依法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政策及标准请在长沙市人民政府103号令中有详细的介绍,您可以参阅相关文件或者至我镇重点办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黄花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