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您好!
今天看到了您对我来信的回复,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回信给我,但是对您的回信有几点疑问,并请核实了解并解答为谢!
1、我原单位长沙市金属回收公司分给我三间福利房,原单位没有给我们办私有产权证,这属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也办法,由于国家体制改革,计划经济改市场经济,我是1995年国家统招包分配到该企业的正式职工,在改制中失业、下岗,已经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了,这三间房是公司当时唯一给我的福利,而且在计划经济时代,像我们这些企业职工的工资都很低,但大家为什么还是非常愿意在国有企业工作,就是因为国家对国有企业单位职工有福利分房、保险等方面的保障和福利,所以本人认为这三间房是单位是长沙市金属回收公司分给我的福利房,而不是湖南熹华投资公司认为的所谓的单位直管公房。所以针对我房屋的赔偿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福利房”公改私“处理,也就是按照私有房屋赔偿。至于拆迁方提出我只有一间,占用一间,纯属污蔑,我已经提供证据证明,请核查了解。
2、国家一直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房屋拆迁都是先安置后拆迁,但湖南熹华投资有限公司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先是破坏我的房屋,灌水断电,后来发展到纠集社会人员,夜闯民宅,软禁伤人,暴力违法强拆,导致我无处安身,此等无法无天的强盗行为,请问是谁赋予它的权利呢?据我了解,就是国家政府拆迁,也需要先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子先估价,然后通知被拆迁房限期搬迁,如被拆迁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搬走i,才由法院和国家相关执法部门强制拆迁,湖南熹华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个私有企业,他有什么权利来违法强拆?而且暴力违法强拆行为已经发生了三个多月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我们也多次反映给政府,街道办事处虽然出面协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对方开始在应付,现在在逃避不理,难道我们明明知道有这样的违法行为已经发生了,就这样让他们胡作非为而管不了了吗?我们老百姓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有困难只能找政府,现在我已经无处安身,为了拆迁的事情失业在家,难道我只有再花几个月时间去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吗?
尊敬的市长,这是我的困惑和疑问,请帮忙核实解决为谢!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市民朋友您户反映的湖南熹华公司违法拆迁事件,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东风路派出所就此事曾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找当事双方协商,因双方就房屋性质、补偿标准,财产损失的赔偿存在不同认识和诉求,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一、所住房屋性质及面积问题,市民朋友您认为其所住房屋为单位福利分房,熹华公司认为是单位自管房。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取消福利分房,至2002年福利分房制度从政策上退出历史舞台,原有的福利房都进行了房改,而市民朋友您所住房的房屋没进行过房改,所有权为公司所有,因此您所住房屋应定性为单位自管房符合政策依据。关于市民朋友您所住房屋为三间还是二间的问题,据了解,市民朋友您原单位分配租住的房屋为两间,之后在原公司未允许的情况下又擅自占用一间,原公司改制后,现在公司按三间房的面积收取租金,公司这种行为实际默认了市民朋友您所擅自占用的房屋,对此,办事处多次和公司沟通,公司对市民朋友您所居住的三间房屋无异议。
二、强拆事件的处理问题,该事件已在东风路派出所立案,并已完成了调查取证,案件的定性和处理需等待派出所出具结果。
最后,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