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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无老人隔代养老的问题咨询

2017-12-5 2:48:24发布235次查看
家父是2011年退休公务员,不幸于2012年3月底因病去世,享年61岁,家父是独子,母亲也于2010年就已经去世,上有84岁高龄的奶奶,一直是由父亲赡养,但由于父亲的突然离世,我奶奶只能搬至养老院居住,现居住于长沙市枫树山社区养老中心,每月1380元,由于我和我爱人收入都只有两千多一个月,还有2岁的幼子需要抚养,现小孩要上幼儿园了,家里开支又要增加,每月都入不敷出,苦不堪言,现想咨询下,对于我奶奶这种无子女、无工作、无收入的老人,政府是否有相关的养老政策?如果有的话,我该怎么办?盼回复!
目前,国家推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和高龄补贴等养老服务政策。政策的具体实施请与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联系获取。
另外,像您反映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三无对象”,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三无对象”的申报、鉴定、审批等是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的。
我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的祖先早就把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作为道德规范和社会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尤其在家庭经济尚不宽裕的地区,老年人的生活主要靠子女赡养,政府给予一定量的救助。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请为下一代做好榜样,赡养好80多岁高龄的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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