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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建设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

2017-12-4 12:28:24发布218次查看
关于再次请求政府帮助处理工程建设(工程款)
等问题的报告
尊敬的各级领导:
今天,我代表湖南浦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ed芯片制造基地总部大楼项目(以下简称浦洋公司)所有参与建设的材料商和所有农民工带着血与泪向各级领导汇报此事,由我项目部总承包建设施工的湖南浦洋节能科技芯片制造基地,属岳麓科技产业园2010年的重点引资项目之一,我方于2013年4月19日与建设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向建设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应浦洋公司要求,在项目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情况下,提前开始建设施工,在园区及各级领导的监督与大力支持下,(三无产品)项目建设施工顺利进行,且园区领导还要我方加快进度施工,现2栋厂房、1栋办公楼、1栋宿舍、1栋动力房全部建成,酒店、写字楼(含地下室2层)已施工至第5层与6层结构,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于2014年春节前一周,因农民工讨要民工工资,已退还给我方支付民工工资与部分材料商。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第28章合同价款支付),第一次工程款支付节点,即所有主体结构工程完成至三层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现已超额完成,其完成建筑面积约计70000m2左右,完成工程量造价高达12000万元,农民工工资将近3000万元,预算书已于5月前送交浦洋公司。我方已于2014年8月10前已全部完成,厂房已接近交房条件,因项目相关手续迟迟未能办理,对建设单位的资金核验以及由建设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缴纳的农民工保证金等保障措施均未能实施。建设方已约我方无数次兑现工程进度款,于2014年8月14日且写下(付款承诺书)见附件,可至今未兑现,后经园区领导学士街道办领导于2014年8月18日在园区4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协调会决定,一周之内支付我方工程进度款2000万元,2周内支付到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如不按上述条件支付,园区领导表态取消与建设方合同约定,土地收回并处理好我方工程款事宜,我方已于2014年8月11日停止施工,等待建设方支付工程款,至2014年9月1日建设方未支付工程进度款,,2014年9月1日处于开学时间园区领导与学士街道办领导再次召开协调会,会议决定:1、3天内答复解决民工工资;2、以文件报告形式上报区政府;3、由园区领导牵头组成小组进行工程量核算;4对建设方进行财务调查及股东调查,是否具备办企业能力;5、如建设方法人有涉及犯罪行为,园区领导请求区公安分局对建设方法人进行拘捕抓人;6、园区领导表态2014年9月12日答复处理结果告知我方。9月2日经园区领导与我方沟通协调,目前农民工工资已解决一部分,还有部分农民工工资与材料供应商未支付,2014年9月12日我方代表前往园区领导与学士街道办领导沟通未果,9月2日召开的二次协调会园区领导无答复,并未执行,2014年9月14日建设方动用社会上一些有犯罪前科的地痞流氓黑社会势力,由浦洋公司张婕经理亲自带队,人数约50人左右,到我项目部打砸。2014年9月15日我方代表向各级领导递交关于请求政府帮助处理工程建设(工程款)等问题的报告。2014年10月15日收到关于向子东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对此我们有异议(后附向子东信访事项复查申请)。我方与建设方按合同(第三十章违约责任)我方现场塔吊,内外钢管架及机械设备,项目管理人员工人等系列产生的费用全由建设方承担并支付该次停工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工程款滞纳金,合同约定按银行4倍计算)。现建设单位无力支付工程进度款,我方已投入大量资金,至今未收回。2014年10月30日我方向各级政府领导请求帮助处理建设工程款等问题,但未有实质性的回复,现春节将至,仍有大部分民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未支付,农民工血汗钱直接关系到二百多家庭无法欢度春节和来年子女上学等问题,将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稳定影响。现我方已无法克制和安抚所有欠款的材料商及参与建设的农民工弱势群体讨要工资,特再次请求市区政府和园区帮助解决处理此事为盼。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浦洋科技项目部
2015年01月16日
报送: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
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报告人:向子东联系电话:15073673178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区长信箱也收到,我区已责成岳麓科级产业园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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