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畔,无法无天!夜间施工,扰民为患。群众苦怒,投诉敢言!环保城管,岂为清谈?
美哉梅溪,毁于湖畔!牛逼地华,屡诉屡犯!苦哉民怨,惟盼解悬!哀此次第,何时是完?
位于枫林三路238号的地华.梅溪湖畔楼盘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问题,周边居民反复投诉,一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群众投诉还是比较重视,上个月高新区大队特勤中队对其进行了调查,作出了处理:1.认定该工地于5月10日、13日违法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产生的环境噪声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的事实。执法人员责令该工地建设单位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附近居民书面说明情况并致歉,承诺加强管理,依法施工,文明施工。2.执法队员于2012年05月26日,到该建设工地进行复查,施工方已在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说明书、致歉书和承诺书。3.执法人员已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制作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对建设单位依法作出处罚。4.执法人员对施工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城管相关规定,文明施工。如需夜间施工作业,应及时办理相应证件,并告知附近居民。若违反夜间施工的相关法律规定,将依法执法,严肃处理。
群众以为该工地会有所收敛,遵纪守法,殊不知其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有愈演愈烈之势——仅凭个人记忆,6月份在其道歉承诺接受处罚以来,已经至少有长达7次以上通宵施工,分别是6月9日、11日、13日、14日、16日、19日以及今天20日的晚上。群众投诉12319或是高新区大队,得到的回复是办了证或是不予回应。为什么会这样?处理和处罚主要是走个形式,贴几张纸(两三天就扯掉的东西而已),没有什么效果啊?处理意见第4条“如需夜间施工作业,应及时办理相应证件,并告知附近居民”,无人监督啊,周边居民无人知晓其公告在什么地方啊?“夜间施工审批公示”制度是不是作废了,没有公示内容啊!
每建筑工地每月申请批次不得超过三次。地华.梅溪湖畔每月通宵施工要多少次才满足啊?半夜三更,夜深人不静,我辈苦矣——这真是:
梅溪湖畔,无法无天!夜间施工,扰民为患。群众苦怒,投诉敢言!环保城管,岂为清谈?美哉梅溪,毁于湖畔!牛逼地华,屡诉屡犯!苦哉民怨,惟盼解悬!哀此次第,何时是完?
最后还想问一句,开发商如此这般扰民,民众如此苦不堪言,没有赔偿补偿一说吗?任由黑心的开发商祸害良民?人民政府啊……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枫林三路地华梅溪湖畔项目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特勤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2012年6月30日9时20分,执法人员到地华梅溪湖畔建筑工地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您反映该工地2012年6月9日、11日、13日、14日、16日、19日、20日晚通宵进行砼浇筑施工作业确有其事,执法人员调查了工地方的夜间施工行政手续,其中6月11日、13日、19日和20日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6月9日、14日、16日未办理夜间施工行政手续但进行了夜间建筑作业,产生的环境噪声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就该情况执法人员当场通知该工地建设单位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到场,再次向该负责人反馈了群众意见,要求该项目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如因施工工艺要求,需连续施工,须经环保部门许可,办理好相关手续,并向周边居民公示,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燥措施,尽量降低施工噪音,减少影响。并按照法定程序当场对该工地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
2012年7月1日,执法人员到该建设工地进行复查,并按照法定程序对该建设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指出,如若再发现该工地违法进行夜间施工,立即停工整改。该工地负责人承诺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会调整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22点前结束砼浇筑施工作业,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当日,施工方已在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说明书、道歉书和承诺书。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