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您好!
我是1998年1月在韶山路洞井商贸城买一商住二用房,当时开发的是洞井镇镇府与建安房屋同进开发的,我们相信政府开发的房产不会有问题,可是直到现在我们还拿不到属于我们的房产证,市长先生能维护一下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吗?当时我们是借债买的房产呀。在此我拜托市长先生了,谢谢啊!
jkdy:
你好!
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处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反映洞井商贸城的房屋十多年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我处进行了核查后发现,该项目自08年起,陆续在我处办理房产初始登记。据开发商称该项目大部分房屋都已经办理了房产证,现剩余少部分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均或多或少存在规划报建与实建不一致的情况,不符合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要求。现开发商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特此回复。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