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科技产业园项目报建时长沙县还未出台工业地产政策,我司以长县政发【2011】33号文件“退二进三”政府为向导,按照《长沙市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管理方法》(长政发【2011】98号)(详见附件一)的相关政策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并启动了建设,于2011年8月取得立项批复,2011年1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2年5月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已有4栋厂房(面积49284平方米)于2012年12月封顶竣工。
2013年8月8日,我司向长沙县、暮云镇两级政府提交了申请,请求核准为工业地产项目并办理独立分户产权。
2013年8月21日,暮云镇镇长王剑批示“该项目遵循了‘合理规划、集约用地、功能配套’的原则,符合暮云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及长沙县工业地产建设管理相关要求,建议按工业地产项目办理有关手续”(详见附件二),并呈长沙县县长张庆红批阅。
2013年8月23日张庆红县长指示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杨莉召有关部门审批。
2013年9月29日杨莉副县长在暮云镇主持召开由县政府办、监察、国土、财政、发改、规划、住房保障、城管执法、公路、商务、住建、公安、交警、城建投、县供电公司、新奥燃气等单位参加的项目建设专题调度会议(详见附件三),并提出暮云镇符合工业地产政策的项目可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工业地产。
至此我司提交的申请和相关资料已近一年,县政府却迟迟未做批复,我司屡次询问得到的回复都是县里要开会研究,却一直未见研究结果。
现因项目相关手续未完善,让我司陷入严重的资金周转困难中,相应地影响力业主、施工单位、供应商等周边企业,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如下:
1、 涉及包括地建、顺天等多家施工单位的工程尾款无法及时支付。
2、 入驻企业无法正常办理银行按揭、工商、税务等手续,涉及40余家业主单位及其员工1200余人。
3、 为保证正常运作对外借款,现无法按计划归还本金和利息,致使借款人到公司要债,出现了堵门、断水、断电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办公及生产,涉及多家小贷公司、供应商。
4、 员工工资无法正常发放,情绪激动,自发组织到县、市政府机关上访,涉及员工600余人。
您好!
您的关于《加快友文新兴科技产业园预售证办理,防止民企悲剧重演》的信件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湖南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沙友文食品生产项目经2005年4月25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长县招纪〔2005〕3号)批准同意落户暮云镇,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78亩。根据我县招商引资相关规定及项目引进协议书,湖南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须建设长沙友文食品生产项目,不得改变项目用途。
2、长沙县工业地产项目审批须经乡镇(街道)园区初审、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方可组织实施。湖南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长沙县工业地产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长县政发〔2013〕73号)政策尚未出台,且未按照程序报批的情况下即建设工业地产项目,改变了项目的初衷,同时未经批准即对外销售,其企业行为严重违规。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矛盾,湖南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有主要责任。
3、湖南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虽然于2013年8月8日向我县提出申请,请求建设工业地产项目。长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正积极介入,参与处理项目推进有关事宜。但鉴于上述1、2情况,我县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暂未对湖南友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业地产项目进行批复。如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采取司法程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