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我在长沙被诈骗50800元而长沙芙蓉公安分局不予立案的投诉信

2018-4-17 4:55:41发布53次查看
我于2013年4月在长沙浏正街派出所辖区内被诈骗50800元,被骗后打110报警并亲自去浏正街派出所报案,可是派出所至今不予立案。我在2014年3月8日在长沙市公安局网站进行注册后登陆长沙市公安局局长信箱,向长沙市公安局长信箱就我被诈骗而芙蓉分局不予立案事宜写了一封详细的投诉信,可是至今已经4个月过去了,局长信箱对投诉信却没有给予任何答复。昨天我再次登陆局长信箱,局长信箱里竟然看不到我那封投诉信了,长沙市公安局长信箱竟然没有给予任何答复的情况下将我写的投诉信删除!
我对长沙市芙蓉公安分局在我被诈骗50800元后不予立案,和长沙市公安局长信箱对我的投诉信不做任何答复就删除的做法感到很绝望。为此特向长沙市长信箱进行投诉,希望长沙市长信箱能维护受害人合法权利,督促芙蓉公安局就我被诈骗案予以立案查处,严惩诈骗团伙。
以下系我在2014年3月8日向长沙市公安局局长信箱投递的详细的被诈骗经过而浏正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不予立案的投诉信,请市长信箱审阅:
尊敬的长沙市公安局局长,您好:
我在2013年1月份通过世纪佳缘网认识了一名叫孙小杰的女士,之后互相加为qq好友。我在2013年3月17日晚上在深圳与其qq聊天,孙说其在湖南长沙考察一项投资生意,她邀请我去长沙和她一起考察生意。
我在2013年3月19日由深圳坐高铁至长沙,在长沙月湖小区第一次见到了孙小杰。孙小杰安排我居住在月湖小区一套两居室的房间,我和另外一个姓赵的男士住一个房间,孙说小赵也是刚从广东饶平来长沙,要与我们一起考察生意。孙独自住一个房间。
2013年3月20日至25日共六天时间,我陪同孙小杰和小赵一起考察生意。其间孙提供食宿,我晚上与小赵睡一个房间,孙单独睡一个房间。
孙小杰说的所谓的投资生意其实就是非法传销。生意名称叫作“自愿连锁经营业”,或叫作“纯资本运作”,没有任何实物产品。投资69800元,发展了一定数量的下线,经过3至4年可以挣1040万元出局。六天来我不停被孙小杰等传销团伙洗脑,轻信了他们的谎言。
2013年3月25日下午,孙小杰陪同我一起先在一交通银行从我的广发信用卡提取5000元,之后孙小杰与我一起至长沙建湘路小吴门e时代电讯广场,通过电讯广场21号铺主吴磊的介绍,在该广场铺主谢萍女士手中套现出信用卡中的另5000元,然后与孙小杰一起至广场旁边的农业银行湖南分行营业部,孙小杰让我在该营业部给从未见过面也不认识的名叫许应松的农行账户存入10400元(卡号:228481091551876012)。
2013年3月26日上午我乘高铁返回深圳,下午乘高铁带其他银行信用卡返回长沙。
2013年3月27日上午,孙小杰让一个名叫刘东海的人陪我来到建湘路小吴门e时代电讯广场,也是在该广场铺主吴萍女士手中,我从信用卡中共套现了42000元,吴萍通过其手机网上银行把42000元转入许应松的农业银行账户(卡号:228481091551876012)。然后与刘东海一起来到一农行营业部,孙小杰在改行营业部等我们。我当着孙、刘的面在该营业部将17400元现金存入许应松农业银行账户(卡号:228481091551876012)。
我就这样这样在3月25日至27日三天时间,向许应松的同一个农业银行账户存入共计人民币698000元整。从3月19号首次见到孙小杰至27号不过9天时间竟被孙小杰诈骗69800元。但其中19000元是向孙小杰借的,其实共被诈骗50800元。
我之后认识到孙小杰、刘希沐等人是属于传销诈骗团伙,我被他们诈骗了。我于2013年5月6日用自己的长沙手机15616121087打长沙110电话报警,110接警人员对我的报警做了登记,并让我到建湘路小吴门旁的浏正街派出所报案。于是我在打110报警后(2013年5月6日)即到浏正街派出所报案,该所对我录了口供,从网上调出孙小杰的身份资料。
可是浏正街派出所认为我属于传销被骗,之前也经常有我这样类似经历的人来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传销的主管机关是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仅协助工商部门打击传销行为,不负责传销被骗案立案职责,建议我找工商部门处理。浏正街派出所处理我报案的是孙小让警官,孙警官让我先回深圳,可在深圳等是否立案的通知,如果立案或需要我协助,他们会给我致电。
我遭受孙小杰传销团伙诈骗后,身上已没有多少钱,不能在长沙久留,就回深圳找工作挣钱偿还套现的信用卡债务了。
回深圳后我不停的联系孙小让警官,孙警官说他们一直研究是否对该案立案处理,不能明确答复我是否立案,无奈之下,我委托湖南融源律师事务所的管小平律师去找孙警官,督促其立案。我通过银行转账向管小平律师支付了2000元律师办案费。
在半个月前,孙小让警官明确回复管律师和我,浏正街派出所接长沙公安局芙蓉分局通知,分局不同意对该案立案。
可是我被诈骗后2013年5月6日报警至今2014年3月8日,已经整整10个月过去了,浏正街派出所孙小让警官才明确口头通知我对我被诈骗一案不予立案,也不做任何调查核实工作。这实在令我很气愤很无奈,现特向长沙市公安局局长信箱写信投诉浏正街派出所和长沙公安局芙蓉分局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请长沙市公安局督促下属单位芙蓉分局和浏正街派出所对我的被诈骗案进行立案和查处,真正负起打击犯罪,维护人民利益和保护老百姓权利的公安职责。
孙小杰、刘希沐诈骗团伙共约60多人,刘希沐是该团伙的大主管,黄长江是纪律主管,孙小杰、刘东海、刘德明等人是团伙骨干成员。他们的联系方式,孙小杰手机:15675819501,18922852968,刘希沐手机15616018535,黄长江手机15616105282,刘东海手机15616102086,刘德明手机15616132631。
浏正街派出所孙小让警官手机13142112896,我委托的湖南融源律师事务所的管小平律师手机13319590966。
此致,
敬礼!
2014年3月8日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您反映的情况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派出所核实处理,感谢您的来信。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