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村民,我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农民。自从2010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就听村委会说这里将会是湖南蔬菜大市场入迁地。当时我们满心欢喜,长沙市重点菜篮子工程即将落户我村,实乃我村之大幸。我组村民的部分房屋和土地被列入长沙县湖南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征收范围,我们表示理解与支持!
但长沙县政府及有关相关部门在拆迁过程中无视党纪国法,做出一系列严重损害我们合法权益的行为,现联名向贵单位举报如下主要问题:
一:肆意侵害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滥用职权之便期上瞒下、以权代法、以势压人!
长沙县政府于2008年5月4日发布长政发[2008]16号文件明确规定:
征收星沙、暮云、黄花、榔梨四个乡镇行政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实行货币安置。征收北山、安沙、干杉、黄兴、跳马五个乡镇行政辖区和县内其他乡镇行政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对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民,应当实行货币安置。
拆除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农户的住宅,需要重建的,原则上实行集中安置,线型工程和单独选址项目征地的可实行相对集中安置,安置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实行集中安置的,村民生活安置用地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人均80平方米(含生活小区的道路、房屋间距及其他配套设施用地)核定用地指标,并另行按规定的标准支付重建用地补助费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重建用地的规划设计、用地和报建手续、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
该征地项目实际只涉及我组部分村民,全组被征收的土地面积较小,约三分之一!有的村民属于只征收房不征收地,或少量征地户,大多数群众还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应该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
可是长沙县国土局并未做实地调研,在2013年5月31日核发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2013实字第80号)中就对我村所有拆迁户武断地下结论:按照县政府16号文件的规定实行货币安置!完全无视我组村民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条件这一真实情况!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我们的答复是,县国土局根据黄兴镇的“实际情况”,2009年12月18日经县政府的第52次会议研究,拟将黄兴镇纳入货币安置区!“并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报请长沙市人民政府。后经市国土局出具部门意见,市领导批示“同意”,我们的命运就此一锤定音!而实际上,作为征地拆迁的直接厉害关系的我们村民,政府未出示过相关的文件,我们对这一变更过程始终一无所知,长期被蒙在鼓里!我们理当依据县政府的16号文件精神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待遇,就这样无情的被剥夺了!如果我们村实行货币安置方式,我们将失去自己的家园、土地,拿着微薄的补偿金(2008年制定的标准),购买了安置房已所剩无几,我们都是农民,经济来源有限,唯一的生计没有了,生活负担增大,将来的生产、生活有何保障?后果所带来的局面很严重!(有证据)
从发布长政发[2008]16号文件发布以后到政府颂布拆迁条例到至今,政府未出示发布过相关的文件!
打卦岭村村支书刘国芝瞒着广大村民,2011年12月15日私自在一份文件上写下“同意按市场规划,不申请听证”!肆意侵害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属于违法违纪犯罪行为。我们要求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严查此事,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有文字证据)
在2012年8月30日用地批文不发前9个多月即2011年11月9日黄兴镇政府组织召开的党小组,组长和村干部动员大会,根据未召开村民大会,不通知和听取群众意见或建议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地派人进行拆迁户入户调查和田土边界线确定,拆迁方连招呼也不打强行闯进居民住宅丈量房屋,还带了很多城管过来强行丈量,这样的做法就是侵犯人权,无视法律之所在。以主动拆迁为诱饵,有几户人家连蒙带骗,稀里糊涂的就同意拆迁。另外,有关部门既不告知,也不同群众商量,就擅自将我村组村民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按照程序违法即实体违法的原则,这些行为均明显违法,我们坚决不予认可。(有证据) 政府为征迁腾地,欺上瞒下,还把基本良田改为非基本良田性质向省国土资源局报批用地手续。这严重违反了国家严防死守18亿亩基本良田耕地的原则和策略;这是最大的违法与犯罪!我们坚决反对!(有基本良田田亩册证据)
2012年5月,县征地拆迁中心主任陈军当着群众的面口出狂言:这里拆迁我最大!我想给你们一分就多给一分,不配合我想少一分就少一分。陈军还在村民何志国家扬言,党中央领导的话出不了中南海,征地拆迁的事他们说了算。(有录音证据和现场群众证明)
一系例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试问我们有关的政府部门,你们有没有体查民情呢!难道要置我们老百姓的死活于不顾!国家还有没有王法呢!!!公民的自身合法权益又如何能够得到保障呢!?
此征地程序明显违法,我们不予认可。
二:非法强拆,野蛮强拆,黑拆!
2013年12月4号,长沙县森林公安局无视事实真相枉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将李建伟冤枉拘留。李建伟被抓后,2013年12月11日黄兴镇司法所黄所长找李建伟儿子李游游谈话说:“想要帮你爸爸,只要你配合征收,自行拆房,就把你爸爸放出来”。并说:“李建伟就是因为不配合征收才被抓”。2013年12月13日黄兴镇乡镇府李主任和村上两个干部在李建伟家,要其儿子李游游配合征收,“只要房子倒地,就想办法把你爸爸李建伟放出来”。2013年12月15日黄兴镇镇长胡朝钦和帅光明约李建伟妻子、儿子在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旁泓天大酒店吃饭,要他们配合征收、房子拆掉,并带动两户拆迁工作,这样就立了功,三到五天就放了李建伟。目前李建伟至今未归!(红网可查)
政府为尽快腾地,由黄兴镇镇长和打卦岭村主任带头,带领其他干部大量黑社会人员于2014年10月1日凌晨一点强行破门而入,拖出罗建红的妻子,非法拆除了罗建红的房子,10月12日晚10点强行破门而入,拖出罗新辉的妻子和14岁儿子及70多岁的老母,并强行带走妻子和儿子,弄得妻子满身是伤。(有证据)直到第二天早晨才放回!10月13日晚,在罗新明全家不在家时,于晚上八点左右破门而入强行拆掉其房屋!14日晚八点左右,也是在柳应球全家不在家时,强行拆除了他们家房子!晚九点左右又准备强行拆除陈红兵家的房子时,陈红兵妻子易莲现在二楼高呼救命,大量群众纷纷前往围观,拆迁工作干部及村、组干部和大量黑社会人员强行驱赶群众,导致发生群体性斗殴,打伤许多手无寸铁的老年人和妇女群众,(有证据)。事后,又倒打一耙,把李宏伟,李树根,陈新明等村民非法拘留起来!至今李宏伟被非法拘留十二天。李树根,陈新明未归!而打伤群众的干部,黑社会人员却逍遥法外!
2014年10月20日下午十七点左右,趁李立明全家不在家时强行破门而入,拆除其房屋!22日凌晨2点多,不明身份人爬窗入室,强行带走罗波的体弱多病的父母,于6点左右强行拆除其房屋!直到9点多才把其父母放回。傍晚6点左右强行拆除罗顺福的房子,导致罗顺福在榔梨二医院住院几天,其老婆被非法拘留七天,拆房时其儿媳生子还未满月,26日上午九点,又强行破门拆除了陈汉球的房子,28日7点40分,在黄江公路上5个黑社会青年强行控制邓恩来,打伤他送往绿世界,九点左右,又控制了他全家人并非法拆除其房子!
之后又出现断电现象,施工方故意把网络电缆线挖断。更让人发指的是2014年6月13号有人恶意在农民井水里面投放机械废油,破坏我们生活饮水来源,这种行为极其可耻,水是生命之源,这样切断我们的水源,意味着什么?家家户户门口前前后后都被施工方都填上了一层楼高的黄土,路被挖断,使农民进出寸步难行!
这种惨无人道的拆迁行为,政府还美其名曰:“村组帮拆”。广大群众对此种野蛮的、践踏法律、令人发指的拆迁行为不服。
一系例拆迁是由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带领社会闲散人员实旋的,这些人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是典型的野蛮强拆,非法拆迁。一系例拆迁发生在晚上和凌晨,天未亮,这种做法跟行政强制法中关于不准夜间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执法的有关规定相违背!采取断水,断电,断路,放机油等方式胁迫农民拆迁。
执法部门知法犯法!无原则!
在一系例非法强拆,野蛮强拆,黑拆的时候,在当农民的生命、合法财产遭到损害的时候,在当地农民和周围的群众通过110多次求助公安机关的时候,公安机关要么不出面,要么不处理。甚至在拆迁中长沙县公安局以莫须有罪名,对部分村民进行打压!有某公安人员称,不是我们要抓你们,是政府压着他们要这样做!他们也没有办法!
这一做法与中纪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参与拆迁事务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以上形为发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开展期间;发生在昆明晋宁1014非法强拆引发的群体性暴力事件期间;发生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要求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这一拆迁事件是一起典型的顶风违纪。
未此请上级于以彻查
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村民
写信人:
你好,来信已获悉,回复如下:
按照长沙市委、市政府“三大市场”迁建的要求,马王堆农产品市场已安排整体搬迁至我县黄兴镇打卦岭村,新建为湖南农产品物流中心。该项目一期用地609亩,拟建设一个以长沙为中心、辐射华中南的农产品现代物流枢纽中心。该项目于2011年启动征地拆迁,并于2013年5月31日发布第三公告。按照上级规定,该项目全部实行货币安置政策。湖南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是省、市重点保障民生的“菜篮子”工程,省、市、县领导高度关心,全市人民高度关注;黄兴镇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绝大部分农户也积极支持、配合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主动拆除了自己的房屋。当前,项目正全面施工建设,征地工作也已进入最后扫尾阶段,仅余7户5栋房屋未拆。希望广大拆迁户朋友保持冷静,不要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和蛊惑。希望各未拆迁户能够积极配合重点工程建设,尽快主动拆除自己的房屋,黄兴片区征地拆迁指挥部也将及时足额把政策落实你们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