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您好!
我们是长沙市五一大道文广新局的二级单位的文物商店十二户门面租赁经营户。基于缘分,更是为了生计,我们先后与长沙市文物商店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签约方式是一年一签、到期续签,大家在此苦心经营,长的有近20年,短的仅仅1个月,7、8年的也不鲜见,持续至今。经过多年的经营,我们不仅维持了生计,也给长沙市文物商店创造了经济效益,更给五一大道韭菜园的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所有的这一切将随着长沙市文物商店及其主管部门和某些领导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夭折:2014年8月,长沙市文物商店告知我们其将在2014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给我们,理由是“危房加固,改造后的房屋将作为长沙市文物总店的经营和业务用房”。在此我们有诸多疑问:
一、据我们所了解,我们所经营的区域作为棚户区改造将在近期进行拆迁,在此敏感的时候长沙市文物商店及其主管部门为何还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改造后如再拆迁将意味者国家资产的流失和巨大浪费,这样的改造有必要吗?如果没必要,那么改造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二、长沙市文物商店告知我们危房改造后将作为文物总店进行市场经营,本次改造已经过长沙市市长签字批准,资金已准备发放,属于市政工程。我们请问,作为市政工程,长沙市文物商店为什么不向我们提供批文?为什么没见到政府公示?又是哪位市长签字批准?市长为何不到现场了解此处是否符合建立市场的要求(规模、面积、地理位置、消防通道均不适合建立市场)?为何不对我们十二户经营户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作为市场,特别是2013年物流市场大火后,政府主管部门对市场的设立有严格要求,为此还撤销、整合了大量市场。在此情况下,将五一大道韭菜园这样人员密集且消防通道狭窄的场所设立为市场必定应有批文,长沙市文物商店为何拒绝向我们提供?
三、长沙市文物商店为何不提前告知我们将终止合同以避免我们的经营损失?为何还允许我们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装修?其中有一个铺面的面积仅仅才只有4个多平米了,今年五月份才装修完。为何2014年7月口头承诺奶茶店一定会续签合同,导致奶茶店花费巨额转让费、装修费进场,8月份就通知其终止合同?我们十二户经营户均不同程度存在装修、转让投入,不完全统计,装修、转让等各项投入达几百万元,如长沙市文物商店提前告知,任何人都不会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装修、受让门面进场的,长沙市文物商店隐瞒事实、怠于行使义务的行为,是否构成渎职和欺诈?
四、长沙市文物商店为什么不关注我们的民生和活路、视而不见我们经营户的合法权益,简单、粗暴的将我们扫地出门?我们当中有第一次创业的、也有下岗工等等。作为生计,我们不惜举债进行经营,更是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支柱和保障,失去门面,我们将失去所有经济来源,势必会影响到十二家以及我们各自的家庭,长沙市文物商店难道没有比直接将我们扫地出门更好的方式解决问题嘛?(经营户具体困难详见附件)
据上,我们要求长沙市文物商店给我们一条“活路”,恳请政府理解并解决我们十二户经营户的诉求。
长沙市文物商店十二户门面租赁经营户(签名):
1.578门店:魔幻感觉 孙遇巧
2.580门店:100度甜品店 邓洲
3.580门店:谭木匠 李向阳
4.582门店:精益眼镜店 彭伟
5.584门店:稀唯贵 梁丽雅
6.586门店:谜卡思 张宇
7.588门店:圆 郭利瑕
8.590门店:天饰楼 方丽
9.590门店:大春家庭旅馆 何芳
10.590门店:花之恋 周文林
11.590门店:金元源酱板鸭 钟卫
12.590门店:耐尔全家的袜箱 杨霞
二0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经营户具体情况
1、店名:100度奶茶店
经营期限:2014年7月开始经营
经营范围:饮料
经营投入:支付转让费、装修、品牌加盟费,共计15万元左右。其中积蓄4万元,向父母借款11万元。
其他困难:我的合同只有半年,当时他们承若到年底续签,如果不承诺我续签,我是不可能签这个合同的,我这个店所花的时间、心血都不用说,为了这个店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还借了父母的养老钱,刚经营几个月生意还不是很稳定,天气冷了生意又不好,我妻子现在怀孕六个月了,到明年年初就要生了,开销很大,正是用钱的时候,再想到这个门面要收回,还不到30岁的我头发都白了许多。以后的路我该怎么来走,我该拿什么来养活我的家人。
2、店名:大春家庭旅馆
经营期限:2014年4月开始经营
经营范围:日租房
经营投入:支付转让费、装修、共计24.8万元。其中向父母借款18万元,向同学借了5万元,自己的积蓄2万元。
其他困难:我毕业还不到三年的时间,第一次创业。我们家都是农村的,爸妈都是五十几岁的人了,今年刚结婚,爸妈跟婆婆拿出所有的积蓄还在外面借利息,同时我还像同学同学借了5万元,来支持我开店。如今,我的婆婆还不知道店面要收回去这个事,要是知道,我想必定会影响到我的婚姻!我们把所有的一切都投入到这个店,24小时不离人,手上没有多余的钱来请人,白天只有让妈来帮我搞卫生,晚上爸爸守店。爸妈年纪大了,根本没有能力来偿还,家里没有兄弟姐妹,重担自然就压在了我一个人的身上。8月份的通知,让我彻底崩溃,欠了这么多的钱,店面说收回去就收回去,我的希望全部破灭,这不是把我往绝路上逼吗?我现在是跳楼的心都有了,我该如何是好,我该如何来面对我的这个家庭。
3、店名:耐尔全家的袜箱
经营期限:2013年10月开始经营
经营范围:袜子、裤子
经营投入:支付转让费、装修、品牌加盟费,共计50多万元。其中借款50万元。
其他困难:51岁,离异,多年来独自一人抚养孩子。一直以来寄居在父母家中。名下无房产,无积蓄。个人身体极差,且身患多种疾病,2008年---2010年期间,因右眼角膜病变,曾在附一,附二做过两次板层移植手术,并且要终身用药。2013年5月和8月先后两次又因肾结石两次在长沙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多年治病欠下了巨额债务。有据可查的累计有四十多万。现在儿子还在读书,需要用钱,上有70多岁的父母需要赡养。我要承担这些责任!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又借息钱(无资产抵押银行不贷款)于2013年10月花二十多万高价转了五一大道590号其中的一个门面,经过加盟,装修铺货共投资五十多万。
4、店名:魔幻感觉店
经营期限:2013年12月开始经营
经营范围:服装
经营投入:支付转让费27.5万元、装修及其他投入56万元,其中长沙北京银行贷款11万,交通银行贷款10万,中信银行贷款7万,向公公婆婆借款20万。
其他困难:本人30岁左右,2013年12月5号接手,装修了20多天12月25号试营业,因是新店前半年处于亏损状态,6月份又重调部分整装修,增加货品,本店一共投资56万元,转让费27.5万元,投这店铺的钱是由银行贷款,长沙北京银行房屋装修11万,交通银行信用贷款10万,中信银行信用贷款7万,公公婆婆一辈子辛辛苦苦攒起的20万,公公婆婆的钱是用来养老的,公公婆婆还有女儿未嫁,今年本来要求我还10万元给他女儿买房结婚,因为我还不起帐,还连累妹妹的婚姻,还有自己父母劳心劳力所攒成的2万,自己小舅舅双目三级残废在外地做苦工曰晒雨淋所攒3万借给我,自己两夫妻起早贪黑所攒几万元,公公和爸爸都有糖尿病和一些老年病,每年要去医院,自己有两个小孩女儿7岁,儿子1岁零4个月,每月要供房3578元一个月,每个月的基本开支就需要1万多,现在这家店是全家人的生活基本来源,如果没有这家店我们全家人就完全没有生活来源,小孩还这小,我该怎么办,2014年8月28曰收到文物商店的通知,本人感觉天都塔了,急的10天没睡,半夜从泪水中醒来,急着要跳楼,面对这么多的欠债和生活的压力急着看不到生活的希望,在强大的压力和困境之下本人因此得了抑郁症,现在每个月想着要还银行的贷款和生活经济来源,眼泪和心痛涌上心头,现在每天要吃药治病,现在文物商店已经严重造成了我们的生活和身体的困扰。
我局于2014年11月26日收到省文化厅转来的署名何芳的“为什么不能给我们留条活路”的信件。现就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何芳与市文物商店没有房屋租赁合同关系。长沙市文物商店出租的8个门面均与租赁户签有出租合同,但并未与何芳签订任何出租合同,其现经营门面系从其他经营户处私自转租而来。
二、提质改造是市文物商店发展的需要。长沙市文物商店是自收自支的文化事业单位,有员工10余人,无财政拔款,一直靠门面出租、文物古玩经营和开展咨询、鉴定服务所得收益维持运转。为发展文化产业,振兴文物商店,市文物商店今年8月初决定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对五一路的门店进行提质改造,作为文物商店的经营和业务用房。这是商店正常的经营决策,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得到了我局的支持。
三、门面租赁到期、合同终止后收回门面,是正常的、维护市文物商店合法权益的行为。市文物商店把改造决定在8月28日已书面通知到各经营户,比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了3个月,已给了经营户充分的周转准备时间。
四、部分租赁户不愿按时归还门面,并提出了一些不合理要求,在不合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聚众实施了多次上访。针对经营户不理解、不配合和上访的行为,商店数次以召开经营户集体会议和与每个经营户单独做工作的方式,面对面地沟通,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解释了合同到期收回门面的原因,强调了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针对他们的诉求,我局也进行了积极的回应,市文物商店同意合同到期主动腾退交还门面的经营户,在提质改造后满足招商条件的可以优先租赁门面。
五、迄今为止,我局和市文物商店都未收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市文物商店所在区域实施棚改的正式通知,如果市、区政府决定对市文物商店所在区域实施棚改,我局将积极支持配合。
为构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环境,预防个别经营户的极端行为,依法保护市文物商店合法权益,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恳请上级部门支持市文物商店五一路门店提质改造工程的建设,共同做好经营户的信访维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