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定居在长沙的岳阳公民胡庆云,有一事我实在是求助无门,无奈中想给您写一封信,望能得到帮助。
我于2009年7月6日在长沙市红星驾校报名参加c1驾照学习考试,因本人一直忙于工作,无暇于及时参加驾驶学习和考试,至今未参加长沙市驾考中心的任何科目一理论、科目二、科目三、路考等项目的考试。报名费用为2400元。
因本人方便在岳阳学习驾照,于2012年8月16日去红星驾校办理驾考电子注销申请,以便于能在岳阳重新注册参加岳阳的驾照考试,红星驾考的意思是过了3年多已经过期,驾校不退还任何费用,如果我不同意就不予办理注销。我咨询过别的驾校老师和长沙市交通局驾驶员培训管理处,他们的答复是:只要没有参加理论考试,驾校除了扣除理应扣除的费用外,其余部分是要退给个人的,且在长沙市驾考中心办理电子注销。
为这事我与驾校的负责人争执无果,造成现在我即无法注销,也不能及时在岳阳参加考试。
作为文明城市的长沙,小民怎么办个这样的小事情这么难呢。对于这种为了蝇头小利而故意刁难老百姓的驾校。作为弱势群体的个人,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还敬请市长百忙之中关心一下平民百姓的民生难事。
谢谢!
胡庆云
2012年8月24日
您的信件收悉,我局已责成市驾培处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实,您在红星驾校报名后因工作地在岳阳未能参加学习和考试,报名到现在已经超过三年时间,您是通过报社与红星驾校签订的协议生源,当时签署协议时规定学员注册后不退还任何费用,故红星驾校当时不予退费。经市驾培处协调后,红星驾校为您办理了档案注销手续,并退还了扣除已产生的费用外的学费。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