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市领导
本人谷权桂是长沙市岳麓区西湖渔场立新组社员,我家于2012年7月27日签字拆迁协议,后本人向街道反映情况故追承诺,承诺(分房前如获取独生子女证,则凭有效证件增补一人安置面积60平米,子女凭本渔场户口可退还重建地基础费22550元整。),相关街道领导都签字盖章,今年我女儿3月15日出生,随后我就办好相关有效证件和户口,2015年3月底就找街道拆迁办领导反映情况,重建基础费在一个月左右就退还给本人,但增补60平米的安置房一直未解决。
本人奔走街道数月之久,得到街道领导签字同意增补,今日我去街道拆迁办办理收房拿钥匙手续时却要我交费用,我于2012年签字拆迁时街道拆迁办领导口头承诺如下(增补面积一个安置面积只有安置房没有门面面积安置,重建基础费退还安置房也无须缴纳,凭协议增补安置),因拆迁协议写得不是那么清楚明了,拆迁协议并没有明确我应交费用,现在本人与街道拆迁办长生费用争议,敬请市领导帮忙尽快处理本人拆迁安置问题。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设计合同纠纷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