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写给您的《个人编制及工资问题》的信编办已经有了回信,但看完信的内容我给了个“不满意”的评价。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回信第一段是这样写的“您反映的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已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知识产权局是5月7日向市政府报告的,至今已经过去了快二个月。既然我已经无法入编,那么我什么时候才“有法入编”呢?可否给一个确切的时间?我一直在等待等待再等待中!
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湘办[2011]38号)应该是2011年制定的,而我是2013的军队转业干部,当时选岗、定岗都是在市政府机关规定程序进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对于2011年的文件非常清楚,为何超编单位还能按照正常程序安排军转干部呢?
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39号)是2013年08月21日公布的文件,而2013年军转干部选岗是在11月份,晚于文件很长时间,相关部门应该对文件内容非常了解熟悉,可我还是在一无所知中被动分配了一个超编的单位,原因何在?对于出现这样错误可否“一律先免职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呢?
四、“有关情况,市编委办……汇报,……意见反馈……,建议……,以确保军转干部能够及时安置到位,保障军转干部权益。”不知“汇报”“反馈”“建议”后,何时才算“安置到位”,怎样“保障军转干部权益”?
我已经在没有一分钱工资的情况下工作了半年,身无分文,心无定所,此情此境急盼早日结束!(2014-6-27)
您好,长沙市人社局军转安置处已经与您电话进行了沟通,事情正在办理之中,请您理解,谢谢您的支持和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