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湖南天马灯饰电器有限公司老板黄新辉无故拒付农民工工资

2018-4-15 1:31:08发布29次查看
我父亲于今年1月31号到5月10号到湖南天马灯饰电器有限公司做电线杆,共100天,说好是90元一天,结果后40来天就只发了300元,理由竟然是我们做的东西不合格!不合格的话为什么要做了那么久才说呢?以这样的理由来应对劳动者未免太说不过去了!若不行应早说,而不是等做了一个多月后以这样的理由拒付工资!而我所知道的是我们做的产品公司正常使用上了。我和同事们去找黄新辉要个说法,他却只是找来保安轰我们走,自己开着汽车扬长而去。一边压榨着农民工的血汗,一边却顶着有为企业家的光环,由衷地希望市长能出面解决,为申诉无门的农民工讨回公道!
在国家为农民工维权的呼声这么高的情况下在长沙星城竟然屡次发生这样的事,无视政府权威,无视法纪。 市长是脚踏实地为百姓办实事的,怀着极大的信任给您写了这封信,真诚地希望市长能给农民工一个满意的说法,而不是随意地打发我们找某某部门。望城区有这样的所谓企业家昧着良心损害农民工的利益,这是对城市建设的极大影响。诚望市区长引起重视!跪求解决。
基本情况 湖南天马灯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灯饰公司”)于2002年注册成立。2012年1月16日,该公司负责人与张石钦签订生产劳务承包合同,并由厂长赵坚担保,将生产车间承包给张石钦,由张石钦直接雇请劳动者做事。承包期间,该公司与承包人张石钦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在协调处理纠纷时,该公司未能联系到张石钦,要求厂长赵坚承担连带责任,并引发了治安纠纷。 信访人认为承包期间的工资还没有结算到位,要求天马灯饰公司支付工资。但该公司认为当事人是与张石钦签订的生产承包合同,只与张石钦存在款项往来结算关系,而信访人是由张石钦聘请的,信访人的报酬只能由张石钦支付,公司与信访人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存在拖欠信访人工资的情况。 二、处理意见 目前,天马灯饰公司与信访人之间就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可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确认信访人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如经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后,信访人可根据《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