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2017年6月26日我与长沙万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支付了总装修款的65%的水电泥工第一期款及额外的2000元订金,由于万润公司要求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合同工期从2017年6月30日起算,工期50天,按合同约定工期每周如果按五天的工作日算是2017年9月7日到期,实际上万润公司每周只有周一休息一天,50天的工期早就到期了,而万润公司合同上面并没有写明几月几号之前完工。签订合同后万润公司迟迟不进场施工,经过我多次催促,来了项目经理做了水电后由于跟万润公司存在经济纠纷就跑路了,水电没有经过我的验收,厨房厕所有没有做防水我也不知道。跑路的项目经理由于跟万润公司的经济纠纷转而多次威胁我,对我的精神造成很大的伤害。送过来的砖也不是先前答应的指定品牌,是一些杂牌,合同上墙砖贴的是300×600的,实际中给我贴成300×300的,瓷砖的差价没有提前和我说清楚,而且阳台位置还贴错了,泥工部分踢脚线迟迟不做,泥工也没收尾,我要求万润公司把泥工全部完工并整改阳台贴错的瓷砖,但是万润公司迟迟没有完成水电泥工的项目也没有整改不合格的部分,付完水电泥工第一期款后在没有经过我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就要求给第二期工程款,合同签的模糊不清,分明就是带有欺骗性质的合同。我付了装修款给万润公司,但万润公司至今都没有给我开发票。蹲便器给我指定的是蒙娜丽莎品牌,但是配套的水箱都是其他牌子,我强烈要求鉴别蹲便器和水箱是不是真的蒙娜丽莎品牌,不合格的产品还要求我验收,而且万润公司恶意拖延工期,我们可以去物业公司查看物业每天的巡逻资料,合同期内万润公司总共多少天施工都是可以看到的,分明是严重故意拖延工期做事,是骗钱行为,泥工增加部分万润公司没有提前跟我说清楚,水电泥工不合格我要求万润公司整改,多少天了还是没人来。合同中竟然没有预留保修5%的保修金,这是违反装饰装修法律条文的,该合同我可以认定为无效且带有欺骗性质的合同。2017年9月5日我们双方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金盆岭工商所进行协调,双方意见不统一,万润公司向我出示工作联系函,9月5日在金盆岭工商所协调之前我从未收到过万润公司任何的工作联系函。合同已经到期,万润公司未按合同施工且拒不整改,我要求万润公司退还我已付的装修款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和延期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解除合同。
长沙万润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29号栋写凯华大厦15楼1504、1505房长沙万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晓东,电话18613950166
鉴于此投诉属于消费纠纷,建议投诉人何女士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到黑石铺工商所依法进行消费者协调,如果协调末果,那么建议投诉人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黑石铺工商所电话:82628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