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985高校毕业博士建设家乡受歧视

2018-4-13 22:25:50发布107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是国内某985高校毕业的博士生,也是一名土生土长的长沙伢子。在外地寒窗苦读十年后,终于学有小成,博士毕业后第一时间投奔家乡建设,目前在一家国企研究院工作。今年8月,在网上看到一则喜讯,我大长沙对刚毕业参加工作两年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于是我与单位同时入职的博士同事兴高采烈的一同进行了申报,但是他们的申请都获得了通过,唯独我一人被拒了。
通过政策解读,本人被拒的原因有二:
一是本人虽然参加工作时间为2015年4月,但毕业时间为2014年12月,超过了“毕业2年”的规定;
二是本人在外地读书期间,户口一直未迁出,仍然是长沙户口,不符合“外地迁入长沙”的规定。
虽然我知道按照政策的解读,本人不符合条件。但是毕业后本人是第一时间回长沙工作,按照工作时间应该也是在“2年内”的,该工作也是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只是毕业时间稍早了一点。同时该政策的制定,应该是为了鼓励更多高学历人才建设长沙,难道只为了吸引外地人才,而土生土长的长沙人,货真价实的“985高校毕业博士”就要受到歧视,不能一视同仁的对待吗?这样的政策执行下去,会不会寒了更多立志建设家乡的长沙学子的赤诚之心呢?
希望相关领导能够理解一名立志建设家乡的博士的心情,根据客观现实,适当做些考虑,谢谢。
根据《《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长政办发〔2017〕46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的范围对象为“落户长沙并在长沙工作,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时在附则中明确了“毕业2年内是指前溯2年的1月1日毕业”。
根据文件的规定,首先,租房和生活补贴对申请人的毕业年限是有明确规定的,申请人2017年申报,前溯2年的1月1日毕业,即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才符合文件要求;其次,租房和生活补贴只要求申请人申请补贴时户口在长沙即可,并没有排除“外地迁入长沙”情况,我们非常希望也特别欢迎长沙本地人回长就业创业。
感谢您对长沙市人才新政的关注,也对您积极投身家乡建设表达敬意!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