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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建综合楼请领导为我们作主

2018-4-13 13:57:32发布78次查看
抗议在居民住宅楼建立综合医院的信访书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长沙县漓湘路圣力华苑小区的业主,现怀着企盼的心情向领导反映以下问题,盼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予以关注,指示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1、长沙西北岭医院擅自改变圣力华苑小区9/10栋的规划及用途,不符合其规划许可,严重违规。圣力华苑小区9/10栋为商住一体楼,裙楼(1-3楼)为商业用地(b1类城市建设用地)。在前期的开发使用中9栋的裙楼一直作为家具店经营,10栋裙楼物流公司租赁。而近期物业私自与长沙西北岭医院签订租赁协议,将9/10栋裙楼改建成“一级综合性医院”:项目投资1000万,建筑面积约3600㎡。开设急诊科、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政发[2016]1号)文件规定: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用地性质必须是医疗卫生用地(a5类城市建设用地)。
2、长沙西北岭医院涉嫌公众调查环节造假,利用欺诈的手段,骗取长沙市卫计委的医疗机构设置前置审批许可。
长沙市卫计委部门受理了申请人长沙西北岭医院有限公司申办医疗机构申请后,出具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该公示出具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但是圣力华苑小区的绝大多数业主都是于2017年6月11日该医院开始施工建设才知晓此事,业主们均表示从未看见过该医院审批的现场公示,之前完全毫不知情。我们知道:公示的目的就是要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长沙西北岭医院明知会遭到圣力华苑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坚决反对,所以故意隐瞒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文件,未在项目建设地附近进行现场公示,采取公众调查环节弄虚造假(向业主调查时强调是建立诊所),欺上瞒下的卑劣手段,骗取市卫计委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许可。
3、长沙西北岭医院严重违反《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医院选址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最新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第四章第一条之规定:“医院选址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圣力华苑高星幼儿园离10栋裙楼不足50米,9栋裙楼不足100米;漓湘路中石化加油站距离该医院选址更是不足50米;而与9/10栋平行的高压线离该医院选址大门不足10米。长沙西北岭医院把医院建在9/10栋的裙楼,严重违反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此外,该医院建在此,前来看病的病人携带的细菌、病菌等污染物,必然会对广大幼儿及小区居民带来极大的健康威胁。
4、长沙西北岭医院尚未取得任何环评资质,未批先建,严重违反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51号)文件精神:“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已建成投产的;……其他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等,均属于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范围”。长沙西北岭医院尚未取得任何环评资质,偷偷开工,未批先建,严重违反了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
5、长沙市第八医院(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与本小区直线距离仅3.7公里;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与本小区距离3公里;泉塘街道社区卫生院与本小区距离更是只有1.9公里。在如此密集的区间实在不宜设立另一家医院,浪费众多社会资源。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领导禁止该医院的建立。我们圣力华苑的业主已到社区沟通过两次,相关的领导并没有对此事做任何有效说明。圣力华苑的业主每天都在理性维权。如果医院一旦建成,小区的老年业主将会誓死保卫自己的家园,人命关天。恳请领导为我们弱势群体做主!
圣力华苑小区业主
2017年6月19日
刘平居民朋友:
您好!
您于6月19日关于西北岭医院的投诉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西北岭医院建设的相关事宜,我街道正在与多部门协商处理中,我单位将持续重点关注此项工作。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0731-84098379)。感谢您对泉塘街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泉塘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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