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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底层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

2018-4-13 12:45:23发布77次查看
市长你们,我是一名普通的长沙市民,由于从事非法营运要面临20000元月的处罚。可是家庭困难,无法承受起这高的罚款。我自己知道从事非法营运违法的。可自己家里经济紧张,看到有马路上有很多私家车上路载客,因为的士不好拦也坐过几回,感觉也还方便,于是自己想依靠自己的手脚多赚点补贴家用,今年过完年,借了我小姨的车到路赚点钱补贴家用。不到半个月就被交通行政执法局把车扣了,要处20000元的罚款。我恳请市长能够给我一次机会,我并不专门从事黑车生意,能够给我一次机会,能够从轻处罚。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从事非法营运,如有顶格处罚我。希望市长能够给我一次机会,给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最低层的百姓一次机会。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经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处罚教育科核实,您于2014年2月15日驾驶粤b0az57小车在长沙汽车西站送客,从事非法运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由于您一直未到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该局已于2014年2月21日向您邮寄送达《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并告知了对您从事非法运营行为的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2014年3月12日10时至10时15分,该局电话联系您,再次告知处罚的依据和标准,以及对您从事非法运营行为处20000元罚款处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事项。
至于您提出从轻处罚的要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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