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户口婚迁被当地拒绝

2018-4-13 13:51:10发布69次查看
我和老公是2010年结婚,当时在外地打工忙未将户口迁入我老公的户籍所在地。今年2012年5月10号我们去当地政府办理婚迁,当地花明楼镇政府说县上有政策拒绝我们的请求,理由是我老公的户籍地可能会征收不允许婚迁。但是当地2011年12月结婚的都可以办婚迁为什么我们结婚早的不可以了了?难道可能征收的地区户口办婚迁都不可以了吗?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冻结宁乡县大屯营长沙空军新机场功能区规划建设项目的通知》(长规发[2012]7号)文件和宁乡县委关于宁乡县机场迁建三控工作的精神,为加强机场征拆、规划、建设等工作,控制征拆、建设成本,镇党委、政府冻结了涉及新机场及周边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审批,对规划范围内的各村组户籍办理进行控制,正常的户口婚迁、计生内出生上户等业务需相关资料经镇政府审核盖章才能办理,暂停办理户口分户、拆户等业务。 正常的户口婚迁需带齐申请报告(需迁入组全体户主签字同意接收并盖村委公章)、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镇政府进行审核盖章,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特此回复。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