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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园星城小区问题多多

2018-4-13 6:12:44发布64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佳园星城小区的一名业主,该小区在存在诸多问题的并且被电视台曝光多次,网路曝光多次的情况下,遗留问题至今未解决。
现在新添的问题如下
1;现小区在街道的要求下要成立傀儡业主委员会动用维修基金,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此我们绝大部分业主否定,如果要成立我们要求区纪委介入并全程监督,我们也会全程摄影作为一手资料,保证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而不是给区政府添麻烦的麻烦会。
2;该小区并无规划建设的停车场,小区内所有的公用面积都为所有的业主共同所有,而好笑可耻的是还没有成立的傀儡业主委员会准备拿公用面积做为停车位置来收费,我不知道是街道没有法制办还是根本就是法盲,拿我们自己的东西来收我们的钱。这绝对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相信是我们区委区政府不愿意看到的,现今在国家大力改善民生环境走群众路线的时候,这样的事只会给区委区政府抹黑。
3.该小区设计规划时的道路至今未开工,导致几千小区居民进出必须由红星村进出,进出的路上违章占道经营遍地开花,违章建筑一大把,汽车只能单行,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也就是说没有路出小区。街道,区规划,区建设,区交通,都快七年了还无视,我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我不知道有什么利益在里面纠结了?我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惊动省纪委或者市纪委才能有路??
4.非得搞的百度,雅虎,红网,天涯等等知名网站全部都上头条才能给我们解决?
5;佳园星城开发商及现在开发商遗留的物业公司一屁股的屎他还不嫌臭,还拉桶大粪来泼他才舒服。
6.不管他开发商是什么人,难道他还反了不成,我们国家执政党共产党制定的法律,政策他都敢不放在眼里,关键还是我们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谈忽悠,讲困难。
最后希望我们的市长能批示下,让这些部门都动起来,给他们压力,他们才会有动力,让这些有权利不作为的公务员让位给别人,我会继续向市长反馈后续问题,谢谢!
网友涂捷: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佳园星城小区基本情况
佳园星城小区位于井湾子街道井湾子社区,为经济适用房小区,2007年6月交付使用,现有住户1034户。从2007年到2013年,小区先后4次拟成立业主委员会均未果。2014年4月小区业主再次提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关于投诉问题的落实情况
根据市长信箱《佳园星城小区问题多多》中里提到的小区“诸多问题”,街道就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与核实:
1、关于业主委员成立问题。根据物管法规定,业委会成立需要由业主提出,并不是街道办事处要求成立,所以不存在“现小区在街道的要求下要成立傀儡业主委员”。
2014年4月20日,佳园星城小区300余户业主按相关程序,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向我街申请要求成立小区业委会,我街依法依规进行了核实,并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维护好业主合法权益基础下,指导佳园星城业委会成立。
2、关于业主委员准备拿公用面积做为停车位置收费问题。目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成立过程中,成立了业委会筹备组,
不是所谓的“傀儡业主委员会”。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中“第七款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对于利用公共面积做为停车位及收取停车费问题,需召开业主大会同意后才能具体执行。停车费的收取,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由物价局进行批准后实施,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经调查,目前佳园新城小区并未收取停车费。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来信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反映业主对业委会成立的主客体和程序操作存在一定的误解、对物管法了解不透,个别业主担忧自己的意愿及权利得不到尊重。针对此种情况,井湾子街道将就该小区业委会的成立过程,一是加大物管法的宣传力度,逐条逐句解析辩明相关法律条文,确保物业部门和小区业主共同遵法守法,权利和义务共同实现,营造文明祥和的物管环境。
二是严格遵照物管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指导业委会成立。如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井湾子街道物业办联系(电话:82097657)。
特此回复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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