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的回复已悉,多么得苍白无力,糊弄吗?物业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从那次监管科带物业一起见面以后再无消息。上次见面时已经将物业现在存在的四个大问题口头向监管科的同志投诉,他一直未正面表态,只是打哈哈对物业说尽量解决业主的问题,同时表示区监管科没有执法权,要到市里面,所以请住建委尽快督促物业和监管科解决本人投诉的问题,如果区监管科由于没有执法权不能解决,对本人反映的问题不愿意或无能力认真对待,我也可以把当天向区监管科的同志口头反映的问题再一次以书面的形式向市政府反映。
世纪城映江苑:
您好!住建委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您的投诉后,迅速让辖区物业监管科对此进行现场堪察、协调、回复,您不满意,我们住建委物监部门想直接与您沟通协调此事,打您上面留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并多次让物业公司打电话、上门联系,均联系不到投诉业主,为确保回复的有效性,等了一些时间,仍然联系不上,现只能将您反映的重点问题在这里做个简要回复,如有异意,可直接与市、区物业监管部门直接联系。
您多次信访反映物业公司擅自改变车辆门禁系统损害业主利益,要求恢复物业原貌问题。据了解,物业公司在做改造前,在小区电梯有发布公示,并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平台告知了全体业主;考虑到改造对投诉业主停车位可能造成的影响,公司又将门禁系统进行了调整,最大限度的确保车辆出入安全,小区业主对此感到满意,此系统具备感应、刷卡双重功能,不存在越改越落后的问题。如业主对此不满意,您可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力,可以以业主大会或集体签名的形式,要求物业公司恢复原貌,这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权力,作为投诉业主个人也可能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