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强平,住湖南省长沙县暮云镇牛角塘村,庙山塘组203号,2007年兴建机场口加油站征收我的房子,经暮云镇国土所划安置地给我建房,2008年6月入住新房,2009年7月广州军区装备部征收50多亩田地,暮云工业园按您签发的《长沙市政府103号令》再次征收我的房子,并实行货币安置,(征收红线内只有我一栋住房),可征收款拖欠近一年,购房补助和社会保障费用拖欠长达两三年,而在短短两三年房价由2009年的2000元每平方米涨到2010年的5000元每平方米。2010年10月由于安置不到位,我儿子没房结婚被迫将腹中胎儿打掉,这对我全家人身心造成巨大伤害。
据现任镇长解释,造成政府拖欠征收款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在土地买卖交易中,把我的房子作临时建房卖了。然而我不知为什么,我国土所划给的安置地上建房,而建房时建房申请压在村委办公室,并且当时我新房的出路需经由两个组的田地,由于纠纷,将我出路堵住长达半年,我连生活用水都不能输送到当时的新房里,我多次找到村镇两级干部,还特意找到当时的暮云镇镇长彭征求好几次。可是在暮云镇干部变动期间,将我的房子作临时建房卖出,造成后来征收房屋费拖欠近一年,购房补助和社会保障金以103号令按总征收面积需向县政府交60元每平方,共计230万元,后来政府只好长期拖欠。我多次找暮云镇领导,镇长黄勇当场要我住他的办公室。
该项目涉及非法征地,破坏耕地,本人特此反应该情况要求依法依规从严调查处置相关违法人员,并要求恢复耕地及本户宅基地,恢复我户农业户口。
我多次去信暮云镇镇长,长沙县信访、县委书记、县长都没有任何回应。
今来信领导,请依法依规办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现将我去信1、暮云镇镇长,2、长沙县信访,3、长沙县县委书记、县长的寄信凭证一同呈上。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项目征地手续完备,不存在非法征地一说。陈强平户拆迁款均按时依政策足额支付,其安置拟安排享受限价房及提高货币补助标准,15.28万元/人的政策标准予以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