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查看市民邮件。您辛苦了!
我希望向您反映的提议是:
在近日严重雾霾袭击长沙的情况下,治理雾霾迫在眉睫,我们应当将治理雾霾提高到更加重视的高度,并快速、有成效地落实相关治理措施,不能等到更多民众抱怨或者更多市民深受肺病呼吸道疾病之苦的时候才动“大手术”。治理雾霾是项长期、艰苦卓绝的工程,这项工程的重要性不亚于长沙市的任何重点建设工程,且是一个城市持续有效性发展,且在发展经济和城市的同时,不以牺牲市民健康为代价的良心和民心工程。因为任务艰巨,所以才需要尽快提高意识、尽快有效落实,而不是“雷声大,雨点小”,现在“雷声”都听不见,只听见“风声”。
同时这种意识和措施不只是政府机关的事情,而是应该提高全民意识,让全民参与和贡献力量的事情!建议的措施如下:
1、制定《长沙市空气严重污染日应急方案》。
2、加强空气质量检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市政府环保部门设立“空气质量指数”,通过新闻、各种媒体平台向公众提供有关地方空气质量以及空气污染水平是否达到威胁公众健康的及时、易懂信息。
3、环保部门加强检查督促,对于重点污染单位实行停产或者严格监控,重点污染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在本单位网站或者其他公开场所公开其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对于重点污染单位,应当开罚单。对于绿色环保单位,应当给与表彰和奖励。严格大型锅炉和工业设施排放标准;设定小型锅炉排放标准;设定机械设备爬房标准。
6、设立“环保区域”,只允许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驶入。
7、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淘汰改造老旧机动车。
8、通过补贴或宣传项目,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市民绿色出行。限制机动车的数量,凡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都严禁上街;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空气质量凡在二级以上时,所有公共汽车和地铁票价都降低。开展“无车日”活动。
9、在目前的道路条件下,开辟自行车绿道车道,鼓励更多市民骑行。建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在建设地铁的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公共自行车站。
10、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无煤化”。
11、立法,让治理雾霾有法可依。拟定《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法规保证执行,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民意。
12、借鉴学习。派出专家团队研究或外出学习治理雾霾的经验。
感谢您的阅读!期待您的回复!
市民韩女士
hanhan2015: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长信箱中提交的“长沙全民治理雾霾迫在眉睫”的信件已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现答复如下:
大气环境质量事关全市群众身心健康,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住建、城管、环保、工信委等部门积极行动,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一是制定了《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排燃煤小锅炉整治、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颗粒物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落后产能淘汰、黄标车淘汰、绿化生态建设、
能力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38个。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开展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核发环保标志,累计淘汰转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4万余辆,制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段。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淘汰水泥、铅锌冶炼、造纸、制革等落后产能企业31家,关停了一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企业,完成城区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推广绿色环保渣土运输车辆;开展“清洁城市”
大行动,努力提升城区保洁水平。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开展定期巡查,督促餐饮企业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设施。三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宣教工作。今年,我局举办了以“向污染宣战,建设美丽湖南”为主题的“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倡导市民选择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营造大气污染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此外,我市还制定了《长沙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长沙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完善了预报、预警、应急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4年11月25日,我市印发了《长沙市应对霾天气全社会联动方案》,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方案》从明确总体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和社会联动等方面着手,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定为应对霾天气特护期,特护期间,通过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专项行动等,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自觉性。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我们将始终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作为转型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认真落实铁腕治污的各项措施,重点抓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防治、清洁能源推广等工作,遏制大气污染恶化趋势,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市环境保护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