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平台,及《长沙市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平台举报奖励办法》,已经启动很久。
但对广大市民来说没有可执行的可能,因为举报人必须有车,而且必须安装了易站通和警视通两家行车记录仪(从cscr-2017-54001号文可见)。
请问发布这个政策是什么意思?是要老百姓强制安装这两个软件?
《奖励办法》说不是可以“交通大数据分析比对和后台审核”?难道市民非上述两行车记录仪的举报,不能作为凭证?这个政策到底是给谁看的?
hnxtxx: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支队处教科民警肖刚2017年5月11日15时51分通过办公室电话(0731-88878836)与您联系,听取您诉求,民警告知您交通违法举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不会因为有无设备而影响举报行为。《长沙市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平台举报奖励办法》是我支队为方便举报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运用科技手段开辟的实时便捷渠道,要求举报人在实施举报行为前先做身份认证,减少法律要求的举报行为均需本人到人工窗口办理的次数,是在法律上的尝试与突破,且并不限定于两家行车记录仪,只要有意向的行车记录仪厂家都可加入到我们的平台中来。同时,对于使用手机或相机等其他设备进行举报的群众仍可以通过原有的人工窗口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