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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走私手机

2018-4-13 4:06:21发布52次查看
我于1月8号在长沙市芙蓉区车站路国储电脑城负一楼b55号哲诚数码买了2台手机(对方销售人员姓名:杨青,手机15116395603),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我这是马来西亚生产的,1月12号,手机即出现了质量问题,无法使用,当时找商家退货,商家不同意,我要商家提供进口的相关海关证明,商家无法提供,并告知我是走私货物,同时本手机也未提供发票给我。事后,我向工商投诉质量问题,向税务部门投诉逃税问题,向海关和公安部门投诉销售走私货物问题。上述部门都进行了热情的接待。但至今为止,关于销售走私货物一事,未找到相关政府处理部门。海关告诉我是公安负责,公安告诉我是海关缉私负责。请贵方帮助处理。感谢。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我局已将您的来信转到芙蓉分局朝阳工商所处理,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长沙市工商局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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