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本人收到市长信箱信件(id:657772)的答复,称所投诉核桃芝麻代餐粉不是长沙博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本人要求有关部门解答以下2个问题:1、经湖南信用网查询,长沙博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基地麓天路8号橡树园8栋5楼501-502单元,并非淘宝天猫提供地址,请问是否到实际地址进行检查。2、经查询,购买核桃芝麻代餐粉发票为长沙博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在长沙市高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发票代码:143001010128;发票号码:27453029),并盖有长沙博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足以证明该产品为长沙博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本人要求有关部门秉公执法,依法对长沙博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反馈本人,并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货款,给予10倍赔偿。如需有关详细证明资料,请联系本人,本人将积极配合。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长沙博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qs4301 1402 0021)已于6月21日注销,经现场核实,其生产场所(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基地麓天路8号二期厂房401)已变为一服装公司仓库。
根据您投诉举报的情况,我区质监分局对长沙博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春华进行调查了解,经其确认,被投诉举报的“核桃芝麻代餐粉”产品不是博健公司生产,该公司已于2014年6月份停产,并出具证明。
根据您的投诉情况,我区质监局正在进行更深入调查,如您反映情况属实,我区质监局会依法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祝身体健康。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