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您好
我们家在2个月前被新奥燃气的催促换表,可换了后家里的用气量明显上升,出现这种情况的还不止我们一户,我们要求新奥换回原表,
水电气这是关乎社会民意,所以希望得到市长的重视!谢谢
尹世: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要求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立即与您核实处理。现就您所投诉的问题答复如下: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表示,因卡表交易系统在换表后已进行废止,无法重新启用,故无法更换回原来的旧表。根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管道燃气供用气当事人发生计量争议时,可以书面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表具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的,由申请人承担检验费;经检定计量表具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由管道燃气供应企业承担检验费,申请检定之日起前二个月的用气量,按照检定认定的用气量计费。”据该司反映,经与您协商,近期内将上门换表,再进行表具校验。
感谢您对燃气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燃气热力管理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