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家乐福坑爹有高招,价格欺诈愈演愈烈

2018-4-12 18:03:32发布34次查看
我于2013年8月28日在家乐福芙蓉广场店购物,结完帐在回去的路上感觉没买什么东西怎么就这么多钱,就把购物发票又拿出来仔细看,发现在所购商品中有一件小孩玩具——发佳宝板装切切看。该商品标示价格为9.9元,但实际结算价格为19.9元,遂即赶到到总服务台要求家乐福做出解释,一共出来三个人,第二个人过来拿起该商品就撕上面的标签,被我拦下;第三个人来后自称是经理,我就问她,这件商品标价是多少?她回答:9.9元,我给她出示购物发票又问,那你们的实际结算价格是多少?她回答:19.9元,我再问,你们在电梯口等显眼位置悬挂了家乐福的“五倍退差”宣传图,内容为“对于商品实际收银价格如高于商品的标示价格,家乐福将给予顾客差价5倍的赔偿”。既然你们家乐福发表声明说价格欺诈就要一赔五,那我这个情况属于你们“五倍退差”的范畴,你们是不是应该按照你们的承诺给予我“五倍退差”?该值班经理说: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失误,我向你道歉,但是我们只能退还多收你的10元钱,不可能按照“五倍退差”来赔偿你。我说那你们不履行承诺,我也没有办法,只能去投诉了。该经理满脸不屑一顾,转身即离开了。
一、这种看起来只有在菜市场、游摊走贩才会出现的“短斤少两”类的小把戏,居然会发生在这些国际商超零售巨头身上,一直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媒体的质疑置若罔闻。2011年国家发改委公布家乐福等超市价格欺诈并且决定严厉处罚之后,家乐福发表声明,向消费者致歉,并表示要严格执行“五倍退差”政策,让消费者认为从此家乐福会改邪归正,但是事实又一次无情地把消费者的美好愿望击得粉碎。坑爹!
二、我于2012年12月份曾经遇到此类情况,当时也找了总服务台,他们的回答是不予赔偿,后我因出差20余天,回来后打过12315投诉,工作人员问我有没有拍照,我说没有,但是我有发票,随后让我留下联系方式并声称已把该投诉转至辖区工商部门,但时至今日也没见任何人与我联系过。失望!
三、家乐福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实在令人发指。是什么让家乐福敢铤而走险?莫非是在我市违法成本实在太低?还是……?设想一下,如果家乐福在其本土玩弄这些花招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如果家乐福在欧洲敢于肆无忌惮耍弄这些手段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希望我的投诉能得到落实,别再石沉大海。期待!
经芙蓉区定王台工商所调解,家乐福同意履行五倍差价”的承诺,退还10元差价,并赔偿50元,双方无异议。
长沙市工商局
2013年9月6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