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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老百姓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还是当地所谓的“土政策”??

2018-4-12 12:50:28发布94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做为一名老百姓 真不知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还是当地地方政府违背法律法规,利用手中的权利作出的错误决定,被老百姓取名为带有讽刺,挖苦,痛恨之意的贬义词的——土政策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希望您能看完
我父母是属于组合家庭 我母亲在1995年带我和我姐姐改嫁到芙蓉区张公领六组 我父亲前妻带着他儿子外出生活 没在我们当地 现在我们家加我小孩一起的户口人数有7人 现在我们那边在修营盘路 征收了我们队上的一部分土地 现在我父亲的前妻和儿子听说我们这在征收 带着他儿子回来要钱 所以我们队长把我们一家7口人的钱全部扣下了 其他人家钱已经发下去了 现在我们找队长要钱 队长却说他们两个(指我父亲的前妻和儿子)的钱没扯清楚 我们家的钱现在不能给!!
我就不明白 我父亲和他前妻早已经离婚 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们两个的钱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们只要属于我们家户口上7口人的钱 而且当时算钱的时候也是算的我们家7口人的钱
后来队长又说只认一个老婆的,我爸就说当然认现在这个老婆(我母亲)的,后来队长又说 按当地的“土政策”我爸的前妻有 后面的(指我母亲及我、我妻子、我小孩、我姐及我姐小孩)没份!!
我迁户口进来都是各部门签字同意 法律认可的 为什么我们就没份????难道我们就应该遵守当地所谓的“土政策”??那国家的法律呢???
而所谓的“土政策”只是从队长口中说出来的 没任何文字表明 难道这是你说有就有 你说没有就没有的吗???
为这事我们找过村上 村上说他们不管这事要我们去找队长 后来我们去乡上 乡上也不管 去法院 法院也不受理 请问市长现在 我们该怎么办???难道我们老百姓就这样被欺压无处申冤吗??
个人看法:1:我父亲前妻和他儿子的户口还在我们队上,而现在钱已经发下去了 当时分钱时队长就没把他们两个的钱算进去现在钱已经发下去了再从每家每户收钱点回来重新算过 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就压着我们的钱 我认为这完全是他的失职
2:前两年因为现任队长任职期间从未公布过我们队上一些钱的用途 所以一些民众起哄要我父亲带头要队长给大家兑下帐 而当地有钱有势的都是队长的亲戚 所以这事就没兑成 而那些群众却撇手闪人 所以我父亲就此得罪了队长。所以现在队长就压着我们的钱公报私仇 想扣掉我们一部分钱
请问市长先生 我们家这7个人的钱是应得的吗???该如何拿回我们应得的???麻烦市长先生给各建议 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2013年1月16日
自收到贵单位由长沙市市长信箱转交的信件(id:423048),街道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经过认真核实调查,现就我街西龙村村民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事项,我街司法部门已与村上召集信访人召开协调会三次,均未达成一致协议,现该事件仍在协调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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