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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不受理抢劫案

2018-4-12 12:25:30发布82次查看
我妈妈于2012年11月6日上午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203号金霞办事处22片安置小区被小区菜市场办公室所请的社会人员抢夺一条金项链,当天报案后,所辖片区派出所以被报案人不承认为理由,据不受理这个案件,造成我妈妈损失无人赔偿,请问市长我改找谁受理这个案件?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及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对于您反映的情况,分局局长十分重视,已责令分局芙蓉北路派出所调查核实此事,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再次感谢您的来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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