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大队三中队在西湖路与书院路交界处每天抄牌,该路段在修路,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停车,停在路段的围挡处就拆牌罚款100扣3分,停在公交站前的门面门口就只罚款100,执法没有规矩,胡乱认定标准,执法没有人性化,纯属借机敛财,胡乱作为。请市府责成相关部门处理。
由于我们工作的疏漏,使您的信件回复晚了,请予以谅解。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据我们调查,该处是中心城区的交通节点,周边主要为老旧城区,临长郡中学及步行街,交通需求大但停车资源十分紧缺,特别是去年以来西湖路封闭施工,进一步压缩了道路空间,车辆行停秩序管理十分重要。在管理的同时,辖区交警也针对交通现状提供了一些人性化的措施,如高考或杜甫江阁大型活动时,主动开辟路边临时停车带等,但仍无法解决该处交通行停冲突,治理占道乱停仍然该处道路保畅、预防事故的重要内容。
道路的主要功能是通行,道路的主要功能是通行,并非是不影响通行就可以停放,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车辆在非禁停路段可以临时停放,但要求驾驶人在场并能及时移车。车辆停放应先充分利用规范的停车资源,如小区、单位内部及公共停车场,路面停车泊位的施划是严格控制的,同时也会使用收费杠杆来调剂其高效运用,不宜用于长时间停放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只有在停车交通标志指示下,在施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才能占道停放。为确保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基本通畅,长沙交警对部分主次干道实行禁停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车辆违反规定停放,可处以100元罚款;车辆在禁停路段违反禁令停放的,可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因此,辖区交警对该处乱停行为抄牌查处,有法可依。
再次感谢您对长沙交通管理的关注,同时也建议对于停车资源紧张的路段,尽量公共交通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