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本人是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一名普通教师,2013年10月29日下午因本科教学任务安排,将车牌湘a0zz41的白灰色东风本田07款civic思域停放在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大楼门口于下午15点02分被岳麓区交警大队抄牌。违法停车告知单编号为700555524.对于交警大队维护交通,本人是全力支持,只是心中不解与愤懑不吐不快:
1、对于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门口的桃子湖路,交通禁停区域划分时候有行政许可文件?是否公示与宣讲?是否与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或者校办联系过?是否对沿线的教职员工进行过宣传和讲解?在启用禁停路段之后,是否设置缓冲阶段,直接采取罚款扣分的手段是否过于仓促?是否可以采取温馨提示批评教育为主罚款扣分为辅的手段待政策深入之后再执行罚款扣分?
2、对于禁停区域车位的规划是否有规划依据?设置禁停区域后沿线单位办公人员的车辆何处停放?为何选择人流量大且有小摊小贩的一侧作为停车位规划区域?如果将车停在停车位区域很容易被划伤,且理学院一侧划车位对于通行并无太大影响。为何不在道路两侧均规划车位?在停车位本身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何903路公交车终点站还设置在校内且占用画好车位的道路一侧,让本身就极度紧张的车位资源更加稀缺?!!!
3、桃子湖路车辆主要为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员工私家车,均为上班代步工具,师大附中家长接送学生一般都是在17点30至18点。桃子湖交通拥堵主要来自于周末的社会考试和师大附中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乱停乱放。与其禁停不如实现人性化管理,设置禁停时间而不是一律禁停!在社会化考试和交通高峰期间实施交通疏导。
4、市政工程在桃子湖路建有停车场。但一直不见有使用,如果一定要对交通拥堵治理,对于工作单位在湖南师范大学的教师是否可以免费或者凭证件给予一定的优惠?毕竟我们的主要目的不是创收罚款而是治理交通拥堵!!!给予沿线工作单位免费更能体现我政府部门为民办事,治理交通的良苦用心!
5、对于违法停车告知单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交警部门直接留岳麓区交警大队传达室电话!!!由传达室的临时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普通话不标准,)直接且仅仅告知处罚地址,让车主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是否过于简单与粗暴?在这样一个临近年关的时期,如此简单处理不免让人产生联想。
以上的种种,均为我一个小小高校教师对于此次在自己单位门口停车抄牌的种种疑惑。零零总总,絮絮叨叨,望剑飞市长在日理万机之中于草民答复。万分感谢。敬盼回音。
你好,来信已收悉,感谢你对岳麓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我们会认真梳理、研究。
